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應承擔連帶責任嗎,連帶責任怎么確定?

導讀:
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應承擔連帶責任嗎,連帶責任怎么確定?
建筑工程合同當中,他們的糾紛一般都是因為施工或者是工程款所引起的糾紛是比較多的,同時對于違法分包也會有相應的連帶責任,那么,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應承擔連帶責任嗎,連帶責任怎么確定?
網友咨詢:違法分包的連帶責任怎么確定?
泰和泰拉薩律師事務所何波律師解答:
違法分包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違法分包連帶責任的確定:
(一)因違法分包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法院可收繳當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二)存在違法分包行為的施工單位將面臨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面臨被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存在有違法分包違法行為的施工單位,將被一定期限內限制參加招投標活動、承攬新工程,甚者被降低資質等級;
(四)存在違法分包違法行為的施工單位,會被記入信用檔案并被向社會公示。
何波律師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相關內容規定,建設工程分包是指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可分包或經發包人同意或者認可,建設工程的總承包人將承包的專業工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除外)或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完成的活動。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人負責,并與總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合法分包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可分包或經發包人同意或者認可;
2.總承包人發包給分包人的工程是總承包工程中工程主體結構以外的部分工程;
3.分包人須具有相應資質條件。
4.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違法分包的情形:
(一)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二)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的;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房屋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五)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六)勞務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七)勞務分包單位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
對比《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羅列的四種違法分包的情形,在認定違法分包情形時,尤為值得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不是所有將房屋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的行為都屬于違法分包行為,鋼結構工程除外。
第二、不是所有再分包行為都屬違法分包行為,只有將專業工程再分包或是勞務分包單位將勞務再分包的才屬于違法分包行為。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不屬于違法分包行為。
何波律師在民商事、工程建設、金融訴訟等領域頗有建樹。何波律師一直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細致的法律服務。在執業活動中一直秉持“用法律實踐信念,用行動創造價值”的執業理念,履行自己專業、敬業的服務承諾。友情提示:如有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律師咨詢,3-5分鐘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