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誹謗定什么罪,如何認定

導讀:
誹謗罪該如何認定關于誹謗罪的認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一)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局限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三)本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針對特定對象采用捏造事實的手段實施的。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布。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誹謗罪該如何認定
關于誹謗罪的認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一)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
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局限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誹謗罪散布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布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誹謗罪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
(二)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為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著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本罪與誣告陷害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針對特定對象采用捏造事實的手段實施的。不同之處在于,
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為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