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保全他人財產的認定

導讀:
裁判結果 生效判決認為,陳某為讓其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利誘某投資企業(yè)制作與其此前意思表示相矛盾的證據,并誘使證人出庭作證進行虛假陳述,盡管該證據及證人證言并未得到法院采信,但陳某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認定陳某在該案的訴訟請求提出及訴訟過程中均存在過錯,故判決:陳某賠償某貿易公司的損失,某擔保公司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認定惡意保全行為從法律實務角度來看,認定惡意保全行為需綜合考慮以下幾個要素:首先,行為人是否明知無合理請求權基礎而提起訴訟。
惡意保全他人財產是指當事人為了非法目的,故意采取訴訟或其他手段阻止他人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涉及濫用司法程序、惡意訴訟等不正當手段,意圖達到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通過虛假訴訟或者其他欺詐手段,妨礙對方行使權利或者逃避義務。當出現惡意保全他人財產的情形時,受害方有權要求司法機關予以糾正,并可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法院如何認定惡意保全?
案例分析:
惡意保全他人財產應承擔賠償責任
2015年1月,陳某起訴某貿易公司要求其返還投資款及收益3300萬元,并在該案中請求查封某貿易公司名下價值3300萬元的財產,某擔保公司為此提供了擔保。后法院裁定查封某貿易公司名下價值3300萬元的財產。該案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陳某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依據,故判決駁回了陳某的訴訟請求。該案中,陳某主張某投資企業(yè)向某貿易公司的3048.21萬元匯款系履行《委托投資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的行為,為證明其主張,陳某向法院提交某投資企業(yè)作出的《撤銷聲明》及同日雙方簽訂的《協議》,并申請證人楊某甲出庭作證。根據法院調取的證據,陳某在該案中的證人楊某甲及案外人楊某乙在公安機關進行詢問時,均稱上述協議以及楊某甲的出庭作證行為系出自陳某授意,楊某甲對其出庭作證內容及出具的相關文件內容并不知情;且在該案及另案中,某投資企業(yè)所提交的證據和有關陳述均存在矛盾。該案法院駁回陳某的訴訟請求后,陳某以基本相同的事實、理由及證據提起債權人代位權之訴,并再次申請財產保全繼續(xù)凍結涉案款項,最終導致涉案款項被凍結長達5年時間。現某貿易公司訴至法院,請求陳某賠償因錯誤保全給其造成的損失,并要求某擔保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裁判結果
生效判決認為,陳某為讓其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利誘某投資企業(yè)制作與其此前意思表示相矛盾的證據,并誘使證人出庭作證進行虛假陳述,盡管該證據及證人證言并未得到法院采信,但陳某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有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認定陳某在該案的訴訟請求提出及訴訟過程中均存在過錯。法院依當事人的申請采取保全措施后,會使財產被保全的當事人一方不能自由地對被保全的財產進行處分。申請財產保全凍結被保全人的資金,影響了被保全人對資金的使用收益,必然會造成相應的利息損失,申請保全人應當予以賠償。故判決:陳某賠償某貿易公司的損失,某擔保公司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如何認定惡意保全行為
從法律實務角度來看,認定惡意保全行為需綜合考慮以下幾個要素:首先,行為人是否明知無合理請求權基礎而提起訴訟;其次,行為人是否利用訴訟手段故意制造困難,影響他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再次,行為人是否存在明顯的不當利益驅動;最后,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已經給對方造成了實際損害。
被他人惡意保全怎么辦?
1.財產保全是我國民事訴訟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了保證將來生效判決得到全部執(zhí)行或避免當事人財產遭受損失,根據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對被申請財產采取的保護措施。財產保全旨在保護申請人債務得到實際清償、化解當事人之間爭議,為實體權利的實現保駕護航。同時,該制度又必須維護被申請人的正當財產權益,一旦申請人濫用權利,申請錯誤,對被申請人或其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我們不能濫用保全制度、惡意保全別人;反之,若被別人惡意保全,則也可以提起訴訟。
2.如何認定財產保全錯誤的認定標準?財產保全損害賠償責任在性質上屬于民事侵權損害賠償,申請財產保全錯誤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無疑是一種侵權行為,因而應適用關于侵權行為的一般條款,故要追究財產保全錯誤申請人的侵權民事責任,需要認定其具備侵權行為的四項構成要件,即損害、損害與行為人行為間的因果關系、過錯及行為的違法性。因申請保全錯誤行為屬于一般侵權行為,申請人須具有過錯,才就受害人的損失承擔責任。當加害行為、損害結果和因果關系三個客觀要件,均滿足后,即應當考察主觀要件,即行為人是否具有過錯。申請人是否承擔責任,應當以其是否存在主觀過錯為判定標準,主觀上過錯的認定,應以申請人對出現保全錯誤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作為認定過錯標準。認定主觀過錯,關鍵要看申請人是否盡到了合理注意義務。只要申請人基于現有事實和證據提出訴訟請求,并確實盡到了一個普通人的合理注意義務,即使法院判決最終沒有支持或僅支持其部分訴訟請求,也不能認定財產保全申請有錯誤。只有申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訴訟請求與法院生效判決產生不合理的偏差,該差額訴訟請求范圍內的財產保全申請才屬于有錯誤,由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害的,申請人才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3.在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財產保全,但如當事人濫用申請保全的訴訟權利,惡意保全,損害對方的利益也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另一方面,當被別人采取了財產保全,如果能證明對方構成惡意的錯誤保全,則可以提起訴訟,但是證明惡意保全的證明標準較高,建議委托律師處理。
面對惡意保全行為,企業(yè)和個人應當保持警惕,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防范。包括但不限于及時保存證據、積極應訴、向有關部門投訴以及尋求法律援助等。此外,對于可能面臨的惡意保全風險,可以通過咨詢專業(yè)律師,提前做好風險評估和預防規(guī)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