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防止債務人欠款期間惡意轉移財產?怎么應對

導讀:
欠款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欠款人的行為。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2、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二)財產保全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欠款人的財產。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那么怎樣防止債務人欠款期間惡意轉移財產?怎么應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款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欠款人的行為。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2、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二)財產保全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欠款人的財產。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關于怎樣防止債務人欠款期間惡意轉移財產?怎么應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債的人并不一定沒有錢,有些人明明有錢,卻不肯還錢給債權人,還將自己名下的財產給轉移出去,做個老賴。不少債權人都遇到了別人欠債不還的情況,那么欠款期間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辦?
(一)行使撤銷權
如果欠款人惡意轉移財產,根據《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因欠款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欠款人的行為。欠款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欠款人的行為。
這里債權人在行使撤銷權的時候應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同時,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欠款人承擔。
(二)財產保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欠款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債權人可向有執行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執行前的財產保全,以維護債權人的權益。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對于財產保全,一般情況下是無需由申請人提供擔保。因為此時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明確,不存在因申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道債務人以如此低價轉讓財產會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否則,債權人的撤銷權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債權人撤銷權的效力:
1、對于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為一經被撤銷,視為自始無效。
2、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債務人支付對價的,得向債務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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