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

導讀:
訴訟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債務人在訴訟期間有轉移財產行為的,視為惡意逃避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財產保全后債務人就不能處置財產。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那么訴訟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債務人在訴訟期間有轉移財產行為的,視為惡意逃避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財產保全后債務人就不能處置財產。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關于訴訟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期間被告轉移財產怎么辦
債務人在訴訟期間有轉移財產行為的,視為惡意逃避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財產保全后債務人就不能處置財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濫用財產保全權利的危害
1、浪費司法資源。債權人濫用財產保全權利,必然會增加法院財產保全方面的工作量,進一步加劇了當前面臨的案多人少矛盾,對有限的司法資源造成極大浪費。
2、加大調解難度。債權人濫用財產保全權利,導致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更趨激烈,且債權人自以為掌握主動權,不同意對債務人讓步,給法院調解工作加大了難度,不利于糾紛的有效化解。
3、損害司法權威。債權人濫用財產保全權利,而法院最終的判決數額通常遠遠小于查封標的,致使債務人對法院產生誤解,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4、侵害對方利益。債權人濫用財產保全權利,一般會影響到債務人的生產或生活,尤其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下,一些債務企業因此將陷入生產經營的困境,企業利益受到嚴重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