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交警責任認定怎么處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錯誤怎么辦

導讀:
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法律分析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
交警亂判定責任怎么處罰
可以申請復核。我國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于交通事故認定復核的規定如下:
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
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一、車禍出院理賠流程
1.向醫院索要相應證明。例如:傷殘鑒定、治療費用發票、后續治療費用、住院期及出院后護理人數、出院休養時間等。
2.如不構成傷殘等級則應及時與肇事者、肇事方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提出相應理賠訴求。
3.如理賠訴求得不到滿足,則可到法院進行起訴。
理賠所需的相應證明明細(所需材料均需加蓋章印):
1.住院治療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發票。
2.住院治療期間的護理人數,以及出院后還是否繼續需要護理。(涉及護理費)
3.出院后的后續治療費用及營養補充和休養時間。(涉及營養費、誤工費)
4.受害人的傷殘鑒定
相關的理賠項目標準:
醫療、護理費:根據醫院出具的治療費、住院費等相關票據及護理人員的收入、人數和期限確定。
誤工費:根據治療、住院期間耽誤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具體收入而定。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在就醫或轉院時產生的實際費用計算。(以正式的票據為憑)
營養費:根據出院時,醫院出具的營養補充證明為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及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按五年計算;九級傷殘按20%計算)。
遇到交警亂判定責任,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申請復核,如認定書存在問題則要求重新調查認定,一次為限。當事人也可在起訴損害賠償時提交證據給法院,要求重新劃定責任。
法律分析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此外,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事故認定書有錯誤的,可以在起訴己方的損害賠償時一并提交證據給法院,要求法院對責任進行重新劃分。
拓展延伸
應對交警錯誤判責的有效策略
當遇到交警亂判定責任時,我們可以采取以下有效策略來應對。首先,保持冷靜和禮貌,不要與交警爭吵或產生沖突,以免事態進一步升級。其次,及時收集證據,包括現場照片、視頻、證人證言等,以便在后續的爭議解決中提供有力支持。第三,記下交警的姓名、警號以及相關信息,以備后續聯系和投訴使用。同時,尋求法律援助或咨詢專業律師,他們可以為您提供合適的法律建議和支持。最后,如果您認為交警的判定確實存在錯誤,可以通過合適的渠道提出申訴或投訴,例如向交警部門或相關監督機構提交書面說明和證據。請記住,合法合規的行動和尋求專業幫助是應對交警錯誤判責的有效策略。
結語
當事人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時,可以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公安交管部門在收到申請后將在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若受理,經復核認為原認定書存在問題時,將責令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若認為認定書無誤,則維持原認定。當事人還可在起訴損害賠償時提交證據給法院,要求重新劃分責任。面對交警錯誤判責,我們應保持冷靜和禮貌,及時收集證據,尋求法律援助,并通過合適的渠道提出申訴或投訴。合法合規行動和專業幫助是應對交警錯誤判責的有效策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感覺交警判責任有誤怎么辦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相關法律中規定的一種證據,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內容的真實性有懷疑,可以提請復核。若有別的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認為交警判罰不合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認為交警判罰不合理可以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具體如下: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2、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3、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警判責任是怎么判的
法律主觀:在拿到判責書后,車主可能還需要去交警隊辦理一些事情。如果車主的車被扣押的話,需要去領取自己的車輛,判責之后,交警會針對案情進行調解。以及對于后續事情的處理。同時也需要去交警辦理 交通事故認定書 。 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八條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 交通事故 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情況。
交警判定責任不對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對交警判定的責任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說錯了怎么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民事賠償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有關規定:當事人僅對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傷殘評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
一、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滿怎么辦
(一)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給予了明確規定。
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全國人大法工委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也明確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是具體行政行為,屬于案件證據材料之一,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二)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應該如何處理?
有兩種辦法:
1、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只是復核非行政復議)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2、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二、發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劃分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的具體情形有好幾種,追尾、剮蹭、相撞、撞人等等,對于怎么劃分責任,就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作簡單介紹。
(一)追尾交通事故怎么劃分責任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警錯判事故責任怎么辦
法律分析:對交警部門作出的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時間內向上級交警部門提出重新認定申請,上級交警部門會對下級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進行審查,會作出維持或變更的決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感覺交警判責任有誤怎么辦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認定書是相關法律中規定的一種證據,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內容的真實性有懷疑,可以提請復核。若有別的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交警交通事故明顯誤判,怎么申訴
法律分析: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申請上一級機關復核,在法院審理中不完全以交警的認定書為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警判錯責任如何處理
交警判錯責任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一、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證據的合法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證據必須是法定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收集的;
2、證據必須具備合法的形式;
3、證據必須有合法的來源。
二、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重新認定流程,不服的只能申請復核,復核流程如下: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三、交通事故認定書上面簽字可以變更簽字嗎?
當事人簽訂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第七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天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若經過復核仍對結果不服,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通過質證證明認定事實。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認定結果是可以改正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七十六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調查及認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在責令原辦案單位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后,可以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