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承包土地協議書有效嗎

導讀: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那么永久性承包土地協議書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永久性承包土地協議書有效嗎
土地承包合同約定永久性承包的不影響土地承包合同效力但視為承包期限約定不明確雙方可以補充約定沒有約定的按法定最長期限確定承包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農村土地承包是給個人還是給家庭
如果是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那么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則屬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享有即采取其它承包方式獲得承包經營權的其應屬于個人所有。
不過不管是給個人還是給家庭承包方都要承擔下面的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另外在承擔相應的義務的同時承包方還享有下面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