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共同購房產權如何約定

導讀:
購房后,準新人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的話,雖然婚房還是認定為雙方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雙方的共同債務。關于兩人共同購房產權如何約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購房后,準新人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的話,雖然婚房還是認定為雙方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雙方的共同債務。關于兩人共同購房產權如何約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人共同購房產權如何約定
一、寫“準新人”的名字。
如果是采用這種方案,那么準新人結婚后,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婚的情況,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但如果購房后,準新人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的話,雖然婚房還是認定為雙方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于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的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于準新人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二、寫“父母”的名字。
如果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是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分割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要求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
三、寫“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
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一方和其父母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他們享有或承擔,而一方在房屋中的相應產權份額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并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但如果結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另一方雖無法主張分割房屋,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一方和其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
四、寫“準新人和父母”的名字。
若采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是準新人和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四人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結婚后,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后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無權享有該部分的權利。
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1)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這屬于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于原產權人。
(2)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于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于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