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案例

導讀:
離婚、復婚、又離婚,一天里齊-靜與李-皓夫妻倆辦了3次手續。辦完復婚手續后,兩人又立刻要求離婚。“離婚是惡意串通,只為規避債務。”昨天,鎮海法院辦案法官說,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結婚2年后,兩人忽然決定離婚。兩人表示沒有和好的可能,要求離婚。7天后,兩人再次走進民政局,再次要求復婚。復婚手續辦好后,兩人突然拿出一份事先擬訂好的離婚協議,第三次要求辦理離婚手續。“離婚理由和前兩次一樣。”離婚后,齊-靜與李-皓立即到房管處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將齊-靜名下的房產過戶給了李-皓。那么假離婚案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復婚、又離婚,一天里齊-靜與李-皓夫妻倆辦了3次手續。辦完復婚手續后,兩人又立刻要求離婚。“離婚是惡意串通,只為規避債務。”昨天,鎮海法院辦案法官說,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結婚2年后,兩人忽然決定離婚。兩人表示沒有和好的可能,要求離婚。7天后,兩人再次走進民政局,再次要求復婚。復婚手續辦好后,兩人突然拿出一份事先擬訂好的離婚協議,第三次要求辦理離婚手續。“離婚理由和前兩次一樣。”離婚后,齊-靜與李-皓立即到房管處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將齊-靜名下的房產過戶給了李-皓。關于假離婚案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復婚、又離婚,一天里齊-靜與李-皓夫妻倆辦了3次手續。7天后,他們再次去江東區民政局,要求復婚。辦完復婚手續后,兩人又立刻要求離婚。
原來,齊-靜在外面欠下了100萬元的債務,得知債主要起訴,她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將名下的房產轉給丈夫。
“離婚是惡意串通,只為規避債務。”債主張先生說,他向法院起訴,打贏了官司,可由于房產已轉移,他還是拿不到錢。近日,他再次向鎮海法院起訴,請求撤銷齊-靜與李-皓轉移房產的行為。
昨天,鎮海法院辦案法官說,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一天里離婚2次復婚1次
齊-靜,36歲,寧波人,在一家公司做會計。2006年3月,她在寧波市區買了套房子,當年4月,她與李-皓結婚。結婚2年后,兩人忽然決定離婚。
2008年7月14日,齊-靜和丈夫李-皓走進寧波江東區民政局離婚登記辦公室后,領了表格開始填寫。
“由于女方工作原因,雙方發生矛盾,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兩人表示沒有和好的可能,要求離婚。由于事先擬訂了離婚協議,離婚手續很快就辦好了。
兩人的離婚協議書上約定:兒子歸男方撫養,房產歸雙方所有,但女方名下的房產贈給兒子,因兒子未成年,產權證上寫男方的名字,男方補償女方2萬元精神損失費。
但沒過幾個小時,兩人又回去要求復婚。工作人員雖然覺得奇怪,可考慮到婚姻自由,沒有多問,為他們辦好了復婚手續。
讓工作人員大跌眼鏡的是,辦好復婚手續后,兩人立刻要求離婚,同時在協議書里表明:房產歸男方和兒子所有。
再次復婚離婚,房子過戶給丈夫
雖然辦理了離婚手續,可齊-靜和李-皓仍住在一起。
7天后,兩人再次走進民政局,再次要求復婚。復婚手續辦好后,兩人突然拿出一份事先擬訂好的離婚協議,第三次要求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理由和前兩次一樣。”工作人員再次被“雷”。他們第一次遇到如此神速的“閃婚族”,一個星期內,反復離婚復婚,大家對他們的印象都非常深刻。
和上次不同的是,協議書里約定該房產歸李-皓所有,孩子由男方撫養,同時李-皓補償齊-靜4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
離婚后,齊-靜與李-皓立即到房管處辦理了房產過戶手續,將齊-靜名下的房產過戶給了李-皓。
債主認為閃離是想規避債務
“離婚是惡意串通,他們想規避債務。”對此,債主張先生如此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