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

導讀:
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和《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共有財產的處分必須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在出賣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應由夫妻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但民間習慣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簽訂合同。這時另一方雖未簽訂合同,但知道買賣的事實并未表示異議,應當認為其默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親自參加處分為由而否認處分的法律后果。辦理地點為房產所在區縣的建委房屋權屬登記部門。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和《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共有財產的處分必須經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在出賣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應由夫妻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但民間習慣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簽訂合同。這時另一方雖未簽訂合同,但知道買賣的事實并未表示異議,應當認為其默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親自參加處分為由而否認處分的法律后果。辦理地點為房產所在區縣的建委房屋權屬登記部門。關于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擅自將房屋出售是否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和《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共有財產的處分必須經共有人的同意。我國《物權法》第97條也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無權處分人只有在合同被權利人追認或者無權處分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后,其合同才有效。
但是,我們也應注意到,在出賣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應由夫妻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但民間習慣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簽訂合同。這時另一方雖未簽訂合同,但知道買賣的事實并未表示異議,應當認為其默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親自參加處分為由而否認處分的法律后果。
夫妻共有房產改名需要什么材料
于夫妻共有的房產,若想在房產證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間變更共有人,是不用繳納契稅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2、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和變更申請(原件);
3、結婚證;
4、原房屋所有權證所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分戶)平面圖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