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的房屋別人是否有權強拆

導讀: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那么繼承的房屋別人是否有權強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關于繼承的房屋別人是否有權強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繼承的房屋別人是否有權強拆
1、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在繼承房產后,只有在法定期限內對行政裁決不復議、不起訴且不搬離的,行政機關才有權向法院申請對當事人的房屋進行強拆。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什么
1、根據民法典規定,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