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

導讀:
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1、交付出租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為必要的出租人應按照約定交付承租人實際占有使用。租賃合同是繼續性合同在其存續期間出租人有繼續保持租賃物的法定或者約定品質的義務使租賃物合于約定的使用收益狀態。倘發生品質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權利時則應維護修繕恢復原狀。因修理租賃物而影響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但按約定或習慣應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賃物的損壞因承租人過錯所致的除外。那么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1、交付出租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為必要的出租人應按照約定交付承租人實際占有使用。租賃合同是繼續性合同在其存續期間出租人有繼續保持租賃物的法定或者約定品質的義務使租賃物合于約定的使用收益狀態。倘發生品質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權利時則應維護修繕恢復原狀。因修理租賃物而影響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但按約定或習慣應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賃物的損壞因承租人過錯所致的除外。關于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租人的義務有哪些
1、交付出租物。
出租人應依照合同的約定的時間和方式交付租賃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為必要的出租人應按照約定交付承租人實際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為必要的出租人應使之處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狀態。如果合同成立時租賃物已經為承租人直接占有從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時起承租人即對租賃物享有使用收益權。
2、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
租賃合同是繼續性合同在其存續期間出租人有繼續保持租賃物的法定或者約定品質的義務使租賃物合于約定的使用收益狀態。倘發生品質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權利時則應維護修繕恢復原狀。因修理租賃物而影響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期但按約定或習慣應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賃物的損壞因承租人過錯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擔保。
出租人應擔保所交付的租賃物能夠為承租人依約正常使用、收益的狀態即交付的標的物須合于約定的用途。
4、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
出租人應擔保不因第人對承租人主張租賃物上的權利而使承租人無法依約對租賃物進行使用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