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登記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不動產抵押合同屬于設立不動產物權的合同,因此,即使負有履行抵押登記義務的抵押合同義務人未辦理物權登記也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原因,抵押權設立是合同當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結果,因此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導致抵押權的設立。《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不動產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償還而設立的,其從屬性是明顯的。不動產抵押合同從屬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發生和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那么房產抵押登記生效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動產抵押合同屬于設立不動產物權的合同,因此,即使負有履行抵押登記義務的抵押合同義務人未辦理物權登記也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原因,抵押權設立是合同當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結果,因此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導致抵押權的設立。《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不動產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償還而設立的,其從屬性是明顯的。不動產抵押合同從屬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發生和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關于房產抵押登記生效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地產的價值相對較大。當雙方確立債權債務關系時,可以請求債務人的第三人抵押其不動產。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實現抵押。那么不動產抵押權登記生效的條件是什么呢?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闡述。
不動產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不動產抵押合同屬于設立不動產物權的合同,因此,即使負有履行抵押登記義務的抵押合同義務人未辦理物權登記也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合同是抵押權設立的原因,抵押權設立是合同當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結果,因此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導致抵押權的設立?!段餀喾ā返谝话侔耸邨l規定,不動產抵押權的設立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如果義務人沒有履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并沒有設立,因此,未辦理物權登記的,合同對方不能享有物權的優先受償權。
《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第42條包括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
不動產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償還而設立的,其從屬性是明顯的。
不動產抵押合同從屬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發生和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
抵押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成立上的從屬性,消滅上的從屬性和處分上的從屬性,抵押的成立需要以存在相應的債權為前提,不能擺脫主合同而單獨設立不動產抵押合同。被擔保的主合同終止,抵押合同也終止。
不能將抵押權與主合同分離而使其單獨存在或單獨轉讓。
既不能離開主合同而單獨轉讓抵押權,也不可只保留抵押權而轉讓主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