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

導讀:
在貸款關系中,有民間借貸和銀行貸款,有擔保貸款可以讓債權人感到安心,尤其是銀行,有些貸款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在簽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問題呢?簽質押合同注意事項1、雙方當事人不得事先約定在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質押合同只有在質物轉移到質權人占有時才生效,僅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而不轉移質物的占有,質押無效。合同有保證人的,應在合同中明確并經保證人簽字確認。那么簽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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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貸款關系中,有民間借貸和銀行貸款,有擔保貸款可以讓債權人感到安心,尤其是銀行,有些貸款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在簽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催天下小編針對這些問題為大家解答。
簽抵押合同注意事項
1、抵押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2、抵押登記非常重要。
因為法律規定,大多數抵押(如抵押物為房產等不動產)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設備等動產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3、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嘗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但如果該約定在債務人已經實際發生不履行情勢之后,則屬于抵押權實現方式的約定,為有效約定。
簽質押合同注意事項
1、雙方當事人不得事先約定在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如有約定,也是無效。
2、質押須簽定書面質押合同并轉移質物的占有,如果是動產質押,必須完成質押物的交付。
如果是存單等權利質押,必須完成權利憑證交付的交付。
質押合同只有在質物轉移到質權人占有時才生效,僅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而不轉移質物的占有,質押無效。
擔保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由于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為清償能力)。
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只有明確表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人愿意代為履行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才被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合同有保證人的,應在合同中明確并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