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嗎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那么反擔保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關于反擔保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反擔保人可以行使代位求償權嗎
反擔保人是債務人的擔保債權人,如果債務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債權行為的,反擔保人可以行使代位追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