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的提起要注意什么問題

導讀:
代位權的提起要注意什么問題代位權訴訟的提起條件不同于代位權的成立要件。二者的關系是起訴條件和勝訴條件的關系。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實質要件,應該在代位權訴訟中進行審查和確認,在當事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只要能提供證明債權存在的一般證據,如合同、欠條等,法院就應該受理。那么代位權的提起要注意什么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的提起要注意什么問題代位權訴訟的提起條件不同于代位權的成立要件。二者的關系是起訴條件和勝訴條件的關系。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實質要件,應該在代位權訴訟中進行審查和確認,在當事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只要能提供證明債權存在的一般證據,如合同、欠條等,法院就應該受理。關于代位權的提起要注意什么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代位權的提起要注意什么問題
代位權訴訟的提起條件不同于代位權的成立要件。二者的關系是起訴條件和勝訴條件的關系。實踐中,掌握此問題應注意:
1、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能否產生代位權
合同法第73條規定的代位權為債權人的權利,《合同法解釋(一)》于第11條 進一步規定了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實質要件,應該在代位權訴訟中進行審查和確認,在當事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只要能提供證明債權存在的一般證據,如合同、欠條等,法院就應該受理。不限于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或仲裁確認的債權。
2、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尚未到期,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時效即將屆滿,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在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尚未到期,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時效即將屆滿時,應當允許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但應規定行使代位權結果歸于債務人,由次債務人向債務人清償債務。
3、有抵押、質押擔保的債權,債權人能否行使代位權
在債權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情況下,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并不會給債權人造成損害,故債權人無行使代位權的必要,應規定不能行使代位權。這樣既可以防止債權人濫用權利,對債務人的權利進行不必要的干預和限制,也可減少當事人的訴訟負擔。但抵押、質押不足以保證債權人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就不足部分可以行使代位權。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是什么
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