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導讀:
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有哪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二)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實踐中掌握此問題應注意:1.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能否產生代位權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才能視為合法債權,才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當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行使代位權,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證據證明債權的存在,不應僅限于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或仲裁確認的債權。那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有哪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二)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實踐中掌握此問題應注意:1.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能否產生代位權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才能視為合法債權,才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當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行使代位權,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證據證明債權的存在,不應僅限于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或仲裁確認的債權。關于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二)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實踐中掌握此問題應注意:
1.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能否產生代位權
一種意見認為,只有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確認的債權,才能視為合法債權,才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條件。其他未經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不能視為合法債權。另一種意見認為,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實質要件,應該在代位權訴訟中進行審查和確認,在當事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時,只要能提供證明債權存在的一般證據,如合同、欠條等,法院就應該受理。
當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行使代位權,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證據證明債權的存在,不應僅限于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理或仲裁確認的債權。主要理由是:
(1)雖然規定債權人的債權合法為行使代位權的條件,但該債權合法應該是法院受理代位權訴訟后,在代位權訴訟中審查債權人的代位權是否成立時應審查的內容,并非在立案受理時應該審查的內容。法院受理代位權糾紛案件,應該如受理其他民事案件一樣,只對有關證據作形式審查,只要當事人提供了證據,證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存在,法院就應立案受理。
(2)便于債權人及時行使代位權,減少當事人的訟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