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朋友借錢用房產抵押有效嗎

導讀:
未經登記的抵押,是無效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那么民法典中朋友借錢用房產抵押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登記的抵押,是無效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關于民法典中朋友借錢用房產抵押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朋友借錢用房產抵押有效嗎
民法典中朋友借錢用房產抵押有效,債務人向債權人借款,用債務人的房產證做抵押。只要抵押的法律程序符合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就是有效的。
我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為保障房地產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抵押行為作了明確的相關規定:
1、《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依法設定的房地產抵押,受國家法律保護。
抵押未經登記,就不受法律保護。
2、《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
未經登記的抵押,是無效抵押。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抵押財產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條【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規則】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三百九十九條【禁止抵押的財產范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抵押權的實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抵押權必須有效存在。抵押權設定如果無效或者已被撤銷,則不能實現。
2、必須是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否屆滿是決定債務人是否履行債務的時間標準。
3、債權人未受清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人未受清償,表明債務人未按期履行義務,無論債務是遲延履行,還是拒絕履行,債權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權,使債權得到清償。
4、債務未受清償不是由于債權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債務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償債務而使債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權。如果債權人未受清償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能行使抵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