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不當損害的賠償責任

導讀:
無因管理不當損害的賠償責任是什么我國《民法典》中并沒有規定無因管理人管理不當導致損害的賠償責任。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是否存在過錯,應以一般人的標準和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斷。如果違反這種義務而損害本人利益的,必須向本人進行賠償;違反這種義務導致管理人自己受到損害的,不能向本人主張賠償。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減輕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即管理人為避免本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所遭受的緊急損害,而進行事務管理的,對于因此而對本人所產生的損害,除非其有惡意或重大過失,不負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一條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應當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那么無因管理不當損害的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不當損害的賠償責任是什么我國《民法典》中并沒有規定無因管理人管理不當導致損害的賠償責任。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是否存在過錯,應以一般人的標準和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斷。如果違反這種義務而損害本人利益的,必須向本人進行賠償;違反這種義務導致管理人自己受到損害的,不能向本人主張賠償。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減輕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即管理人為避免本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所遭受的緊急損害,而進行事務管理的,對于因此而對本人所產生的損害,除非其有惡意或重大過失,不負賠償責任。《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一條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應當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關于無因管理不當損害的賠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不當損害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我國《民法典》中并沒有規定無因管理人管理不當導致損害的賠償責任。
但根據司法實踐,無因管理中也存在管理人是否存在過錯、管理事務和方法是否妥當的問題。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是否存在過錯,應以一般人的標準和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斷。依一般分析,管理人在管理事務中必須以合理的、有利于本人的方式進行,承擔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如果違反這種義務而損害本人利益的,必須向本人進行賠償;違反這種義務導致管理人自己受到損害的,不能向本人主張賠償。在緊急情況下,可以減輕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即管理人為避免本人的身體、名譽或者財產所遭受的緊急損害,而進行事務管理的,對于因此而對本人所產生的損害,除非其有惡意或重大過失,不負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一條【管理人適當管理義務】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務,應當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斷管理對受益人不利的,無正當理由不得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