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處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怎么計算

導讀:
無權處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怎么計算1、差額方法的適用倘債權人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了合同,其與債務人均不再履行原給付義務,已提供的給付則須返還。此時,雙方的原給付義務均告消滅,債權人須將已受領的部分給付返還給債務人,另可依差額方法請求賠償損失。倘債權人對于已受領的部分給付并未喪失利益,則其無全部解除之權,而只能主張部分解除。那么無權處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怎么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權處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怎么計算1、差額方法的適用倘債權人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了合同,其與債務人均不再履行原給付義務,已提供的給付則須返還。此時,雙方的原給付義務均告消滅,債權人須將已受領的部分給付返還給債務人,另可依差額方法請求賠償損失。倘債權人對于已受領的部分給付并未喪失利益,則其無全部解除之權,而只能主張部分解除。關于無權處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怎么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權處分解除合同賠償損失怎么計算
1、差額方法的適用
倘債權人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了合同,其與債務人均不再履行原給付義務,已提供的給付則須返還。至于期待利益的賠償,則依差額方法計算,債權人可請求賠償的是其對待給付的金錢價值與債務人給付的金錢價值之差額。該差額或者是因債權人的對待給付的價值低于給付的價值造成的,或者是債權人將取得的給付投入進一步交易后可以獲得的利潤。前者如,債權人簽訂了“合算”的合同,以1萬元的對價購買了債務人價值1.1萬元的動產。解除合同后,債權人可請求賠償1千元。后者如,債權人(零售商)從債務人(批發商)處購置價值10萬元的貨物,可以充分、確定地證明其將因銷售該批貨物獲得5千元的利潤。解除合同后,債權人可請求賠償5千元。
2、全部解除、部分解除與損害賠償
在債務人已經提供了部分給付而就余下的部分發生不履行之時,由于合同可能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相應地,解除與期待利益賠償的關系也有所不同。全部解除的前提是,債權人對于債務人已提供的給付不享有利益。至于債權人對于部分給付是否無利益,應以債權人通過訂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為出發點,考察部分給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債權人的利益。另外也要考慮,倘為部分解除,部分給付與部分對待給付的交換對于債權人而言是否較合同正常履行時不利。比如,債權人與債務人家具商簽訂了購買起居室設施的合同,具體包括長沙發組件、長沙發茶幾與起居室柜子。后來債務人按時交付了長沙發組件與茶幾,經催告后仍未交付柜子。假如該三件家具嚴格配套,從而無法從其他家具商那里購置柜子以為替換,債權人可主張全部解除。此時,雙方的原給付義務均告消滅,債權人須將已受領的部分給付返還給債務人,另可依差額方法請求賠償損失。
倘債權人對于已受領的部分給付并未喪失利益,則其無全部解除之權,而只能主張部分解除。此時,債務人的原給付義務部分地消滅,債權人的對待給付也作相應的扣減。如果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則計算方法是,先確定債務人消滅的部分原給付的價值,再扣除債權人被扣減的原對待給付的價值。這種做法的實質是就發生障礙的給付與債權人不再提供的對待給付依差額方法確定賠償額。但是,在債權人的對待給付為不可分給付之時,由于無從進行相應的扣減,部分解除無從適用。一般認為,此時應賦予債權人以全部解除之權。比如,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債務到期后,債務人僅支付了部分款項,經催告亦未支付余下的款項。由于交付房屋并移置房屋所有權為不可分給付,債權人可主張全部解除,另外依差額方法請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