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入職同一家公司,第一次干了1年多,懷孕一胎鄰近生產,給說的是企業淡季放假回家,我不知情情況下,企業直接減員,間隔1年半中間沒有保險也沒工資,又讓去上班,這次干了兩年,請的產假,產假期間企業給我減員了,沒有交保險也沒給產假工資,我想問下申請仲裁,這個工齡怎么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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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駕駛員酒駕用人單位可否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司機酒駕造成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那么企業駕駛員酒駕用人單位可否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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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對于企業法律顧問的職責是按照合同約定為委托人就有關企業經營活動等事務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企業法律顧問要具備一專多能的法律專業知識,因此,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知識,是成為企業法律顧問的首要必備條件,因此,具有良好的法律專業知識,是成為企業法律顧問的首要必備條件,企業法律顧問必須具有較強的綜合法律專業知識,以適應企業的需要。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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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的原因有哪些1、法律主觀:企業逃廢現象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各級地方政府部門、金融同業大力支持和協作,建立廣泛而深遠的社會信用體系,方能標本兼治,徹底消除和防范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逃廢銀行債務的抵制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對策運用同業制裁方式,對逃廢債企業進行同業制裁,設置訴訟時效障礙逃廢債銀行在對逾期貸款進行催收時,有的企業會刻意不簽收逾期貸款通知書,借此在訴訟中設置訴訟時效已過的借口。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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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企業兼并合同糾紛的原因1. 信息不對稱:在兼并過程中,雙方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導致對目標企業的資產、負債、經營狀況等了解不充分,因此,在進行企業兼并時,雙方應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情況,明確合同條款,避免潛在的糾紛,律總管深知企業兼并合同糾紛可能對企業帶來重大影響,因此,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支持和解決方案,幫助您解決企業兼并合同糾紛,3. 糾紛解決:如果企業兼并合同糾紛已經發生,律師可以代表一方進行協商、調解或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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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法院監督下進行的破產重整過程中,企業可以依法解決債權債務關系,包括官司在內的各種不利記錄會在破產重整成功后得到一定程度的清理,啟動再審程序當官司記錄已無法避免時,若存在審判程序上的錯誤或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原判決的錯誤,企業可考慮啟動再審程序,隨后,在法院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該企業的官司記錄不再成為發展的障礙,企業訴訟記錄如何消除,企業訴訟記錄怎么刪除,一般企業訴訟記錄都是能消除的,消除周期一個月左右,消除的前提是案件已經完結,有結案證明或者和解 ...。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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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2.對于債務人的債權人,如果債務人重組成功,可以避免破產清算造成的債務償還比例過低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最壞結果的產生,有機會挽回損失。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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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收費標準如下:(1)對于私人、小型企業及法律事務較少的企業,常年法律顧問費為每年1萬元&mdash,企業律師顧問費一般是多少法律分析:一般根據顧問單位規模大小、法律事務繁簡、具體服務方式等因素協商收取,如對于私人、小型企業及法律事務較少的企業,常年法律顧問費為每年1萬元&mdash,(3)大型企業常年法律顧問費每年10&mdash,企業法律顧問收費標準法律主觀:1、免費法律咨詢,以上信息供參考,具體法律顧問收費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律師的收費標準、案件的復雜程度和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進行協商確定。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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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2、法律分析:公司破產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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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向企業追債的方法有:依法收集債務公司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證據,追債個人怎么起訴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債務方企業可能會如何逃債,如何防范債務企業防止債務公司逃債,首先要了解對方企業的信用,調查對方企業的工商登記資料,債務清算確認企業不僅應當與買方對每次交易的種類、數額、數量等進行結算,還應當對該筆業務的交易總量進行結算,由雙方簽字蓋章后歸檔存放。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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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公司應當制定重組計劃,明確債務清償方式、債權人權益保護、企業管理和經營計劃等內容,經過債權人會議和法院審查后,方可執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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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破產申請流程法律分析:破產申請與受理→(一)破產申請→(二)立案審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債權人會議→破產和解→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序終結→企業注銷登記,公司欠債還不起的,需要申請破產,成立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然后按優先順序清償債務,企業嚴重虧損,沒有能力清償到期的債務,可以由其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的申請,法律主觀:公司注銷 欠債還不起 的,公司需要申請破產,按優先順序清償債務。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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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欠款起訴流程怎么走1、法律主觀:公司欠款起訴流程是:當事人先搜集證明借款關系的證據寫好起訴書,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書,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將在七日內立案,企業欠錢不還怎么起訴1、法律主觀:公司欠錢不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來索要欠款,這是最便捷的方式,3、法律主觀:當事人要起訴欠錢不還的公司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如果起訴符合法定條件,則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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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四條“清算組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兩次討論未獲通過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規定,只要沒有經過兩次債權人會議,法院就不能直接裁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即使是債權人缺席不參會,法院也要做到形式完備、程序到位。第二種意見認為,不再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本案的債權人不同意分配方案,又不同意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可以視為對繼續討論清算組分配方案權利的放棄或者是對分配方案的默認。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表決最多只能召開兩次債權人會議。那么分配方案是否必須經兩次債權人會議通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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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四條“清算組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兩次討論未獲通過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規定,只要沒有經過兩次債權人會議,法院就不能直接裁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即使是債權人缺席不參會,法院也要做到形式完備、程序到位。第二種意見認為,不再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也就是說,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盡管清算組提交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未獲通過,但債權人會議已經形成新的決議,即不再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二)對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表決最多只能召開兩次債權人會議。那么分配方案未經兩次債權人會議法院能否徑行裁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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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的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公司債務償還的規定是以公司全部財產承擔債務,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同時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民法典中企業債務如何處理根據中國的《民法典》,企業債務的處理可以參考以下幾個方面:1. 債權債務關系的成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權債務關系是指債權人向債務人要求履行義務的法律關系,民法典債務償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公司債務的償還主要遵循以下原則:1、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債務。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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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很多建工企業老板問我們:對方是政府的案件你們處理過嗎?對方有關系你怎么辦?從訴訟費承擔的金額回答大家的問題,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處理就對了!幾乎全部支持我方的訴訟請求,大獲全勝,很開心又幫助一家企業解決工程欠款問題??
深耕建設工程領域,具有40年法院審判經驗的專家顧問老師親臨《如何快速主張工程款》講座現場,為大家講解主張工程款的實戰經驗,并一對一進行案件把脈,出具專業解決方案,助力每一位企業家快速要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