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么處理

導讀:
2、房屋已經過戶給買房人《民法典》第311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那么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房屋已經過戶給買房人《民法典》第311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關于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惡意取得無權處分房屋怎么處理
所謂買房人為惡意,是指買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賣房人沒有處分權。在買房人為惡意的情形下,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論房屋是否過戶,惡意的買房人都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買房人為善意的無權處分
所謂買房人是善意的,就是買房人不知道且不應該知道賣房人無權處分。在買房人為善意的情況下,要分兩種情況討論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1、房屋尚未過戶給買房人
《民法典》第301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此規定,賣房人無權處分且得不到權利人的追認或取得權利的,買房人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買房人只能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向賣房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
2、房屋已經過戶給買房人
《民法典》第311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依據此規定,善意的買房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當然,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依據該條法律規定向無權處分人請求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