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不交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

導讀:
賣方不交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賣方不交貨買方能要求退款,在買賣合同中,買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項的義務,而賣方具有按時交貨的義務。也就是說,賣家逾期交貨的,買方可以要求退貨,如因此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例如買賣合同中,合同法第136條所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屬于出賣人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間接義務,又稱不真正義務,是指當事人應當積極維護自身利益的合同義務。確定當事人所負擔的合同義務的屬性,在合同糾紛的處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那么賣方不交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賣方不交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賣方不交貨買方能要求退款,在買賣合同中,買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項的義務,而賣方具有按時交貨的義務。也就是說,賣家逾期交貨的,買方可以要求退貨,如因此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例如買賣合同中,合同法第136條所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屬于出賣人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間接義務,又稱不真正義務,是指當事人應當積極維護自身利益的合同義務。確定當事人所負擔的合同義務的屬性,在合同糾紛的處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關于賣方不交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賣方不交貨買方能否要求退款
賣方不交貨買方能要求退款,在買賣合同中,買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項的義務,而賣方具有按時交貨的義務。如果賣方沒有按時交貨的,即構成違約,買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張違約損失賠償。也就是說,賣家逾期交貨的,買方可以要求退貨,如因此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條【出賣人基本義務】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第五百九十九條【出賣人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義務】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
買賣合同中主合同義務是什么
所謂主合同義務,又習慣被稱為主給付義務或主義務,是指合同關系所固有、必備,并用以決定合同類型的基本義務。例如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屬于出賣人所負擔的主合同義務。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屬于買受人所負擔的主合同義務。所謂從合同義務,習慣上又稱為從給付義務或從義務,該義務是基于當事人的約定或者交易習慣產生的,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當事人交易目的的合同義務。例如買賣合同中,合同法第136條所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屬于出賣人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
附隨義務是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應當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間接義務,又稱不真正義務,是指當事人應當積極維護自身利益的合同義務。確定當事人所負擔的合同義務的屬性,在合同糾紛的處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首先是因為在合同法上,一些法律規范的適用與合同義務的屬性密切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