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所得的房子經常被高利貸騷擾怎么辦

導讀:
拍賣所得的房子經常被高利貸騷擾怎么辦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高利貸的放貸者騷擾他人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當理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己利益的。有的業主會在房屋被查封后與他人突然簽訂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約,導致競買人不能入住。因此,建議競拍者事先咨詢執行法院的承辦法官,競拍的房屋是否存在交房的困難。那么拍賣所得的房子經常被高利貸騷擾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拍賣所得的房子經常被高利貸騷擾怎么辦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高利貸的放貸者騷擾他人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當理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己利益的。有的業主會在房屋被查封后與他人突然簽訂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約,導致競買人不能入住。因此,建議競拍者事先咨詢執行法院的承辦法官,競拍的房屋是否存在交房的困難。關于拍賣所得的房子經常被高利貸騷擾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拍賣所得的房子經常被高利貸騷擾怎么辦
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高利貸的放貸者騷擾他人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當理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己利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購買法院拍賣的房產的風險有哪些
1、多承擔費用
部分被拍賣的房屋,可能存在拖欠水電費、物業費、土地使用費及滯納金等費用的情況,這部分費用算下來也可能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如果買房人在競買前,沒有了解清楚的話,需要買房人自行承擔。
2、難入住
根據物權法等法律規定,如果租賃在前、抵押在后的,拍賣成交后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有的業主會在房屋被查封后與他人突然簽訂一次性10年或20年的租約,導致競買人不能入住。
3、原房主身份背景不明
被法院拍賣的房產的原房主一般都是欠債不還,或者是因逃債失聯而長期在外地的人。一般情況下,法院沒有義務告知你拍賣房原房主的身份背景,法院僅對房屋的產權負責。如若被執行人涉嫌犯罪、涉黑或涉嫌暴力傾向,你若競買了該房屋,不排除會受到原房主的騷擾或恐嚇。
4、交房困難
針對被拍賣的原房主來說,如若其主動交出房屋鑰匙,則免了交房的麻煩。但如果原房主不配合,則需要法院先聯系好公證處、法警等相關人員,強制進行撬鎖交房。但法院與公證處的業務都比較繁忙,因此可能需要等待的時間還不短,可能1-2周,也可能需要等待1-2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因此,建議競拍者事先咨詢執行法院的承辦法官,競拍的房屋是否存在交房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