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人死亡是否由繼承人賠償

導讀: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那么侵權人死亡是否由繼承人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關于侵權人死亡是否由繼承人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侵權人死亡是否由繼承人賠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權人死亡后,由侵權人的財產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繼承人繼承了侵權人財產的,由繼承人以繼承的財產為限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條【被侵權人的請求權】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財產侵權賠償范圍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