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訴繼承人

導讀:
司法實踐中,債務人死亡,債務未到期,債權人直接起訴繼承人償還債務的情況時有出現,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意不一,應當從保護債權人的債權立場出發及雙方之間的厲害關系進行分析。在法律適用方面,債務人死亡時所欠債務尚未到期,債務人已經死亡,要求債務人履行欠條上的債務已不可能。債務人死亡時,繼承開始,遺產自然就歸屬于繼承人,而遺產是債務人,即被繼承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既然雙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那么債權人就有權直接起訴遺產繼承人。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那么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訴繼承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司法實踐中,債務人死亡,債務未到期,債權人直接起訴繼承人償還債務的情況時有出現,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意不一,應當從保護債權人的債權立場出發及雙方之間的厲害關系進行分析。在法律適用方面,債務人死亡時所欠債務尚未到期,債務人已經死亡,要求債務人履行欠條上的債務已不可能。債務人死亡時,繼承開始,遺產自然就歸屬于繼承人,而遺產是債務人,即被繼承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既然雙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那么債權人就有權直接起訴遺產繼承人。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關于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訴繼承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訴繼承人
司法實踐中,債務人死亡,債務未到期,債權人直接起訴繼承人償還債務的情況時有出現,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意不一,應當從保護債權人的債權立場出發及雙方之間的厲害關系進行分析。司法實踐中,債務人死亡,債務未到期,債權人直接起訴繼承人償還債務的情況時有出現,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在司法實踐中意不一,應當從保護債權人的債權立場出發及雙方之間的厲害關系進行分析。
在法律適用方面,債務人死亡時所欠債務尚未到期,債務人已經死亡,要求債務人履行欠條上的債務已不可能。換言之,作為一方當事人死亡造成該借條名存實亡,已不能適用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同時,從保護債權人利益及減輕當事人訴累出發,如果仍按借條所載時間履行,那么遺產如何處理?先繼承則會導致債權人債權實現更加困難,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先提存則會導致增加額外的費用。債務人死亡時,繼承開始,遺產自然就歸屬于繼承人,而遺產是債務人,即被繼承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由于債務人的債務未得到清償,在這些遺產上,債權人的債權及繼承人的遺產繼承均要從這些財物中實現。那么自債務人死亡開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就存在著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既然雙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那么債權人就有權直接起訴遺產繼承人。
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