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并存債務承擔的形式是什么

導讀:
第五百二十四條第三人清償規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那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并存債務承擔的形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五百二十四條第三人清償規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關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并存債務承擔的形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并存債務承擔的形式是什么
1、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達成的協議
債務人和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讓其與債務人一起對債權人的債務進行承擔這是第三人進行債務加入的一種方式。
2、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達成協議
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協議讓第三人加入原有債務來進行債務承擔其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實際上是在為債務人設定義務這種義務在沒有取得第三人的同意的情況下其協議是無效的但是其如果該義務得到了第三人的同意那么協議是有效的。
3、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的轉讓債務的協議
債權人和第三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由第三人加入到債務的履行中和債務人共同對其承擔債務。
4、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共同協議
如果由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共同達成協議其已表明各方不僅在債務人和第三人直接完成了轉讓債務的合意而且該合意獲得了債權人的同意這就可以一次性完成債務移轉的程序有利于解決移轉中的糾紛。
二、第三人履行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條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二十四條第三人清償規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該債務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
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是債務人和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