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主觀成因是什么

導讀:
第三在義務來源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肇事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首要義務是救助傷者嚴禁肇事人在肇事后逃逸。那么刑法在以人為本的大時代背景下將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其初衷也必然是出于對被害人權益的保護。根據這兩種動機肇事人所表現出來的逃逸行為也應該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交通肇事后肇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畏罪潛逃。二是交通肇事后肇事人置被害人所受傷害等損害事實于不顧為逃避救助義務逃離現場。解釋將肇事人逃逸的主觀動機限定為逃避法律追究必將縮小逃逸的調控范圍是一種過度追求司法資源節約的表現。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主觀成因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在義務來源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肇事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首要義務是救助傷者嚴禁肇事人在肇事后逃逸。那么刑法在以人為本的大時代背景下將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其初衷也必然是出于對被害人權益的保護。根據這兩種動機肇事人所表現出來的逃逸行為也應該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交通肇事后肇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畏罪潛逃。二是交通肇事后肇事人置被害人所受傷害等損害事實于不顧為逃避救助義務逃離現場。解釋將肇事人逃逸的主觀動機限定為逃避法律追究必將縮小逃逸的調控范圍是一種過度追求司法資源節約的表現。關于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主觀成因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理論根據上逃逸之所以作為犯罪情節規定在交通肇事罪中主要是因為交通肇事罪本是過失犯罪刑法對肇事人的處罰已相對其他故意犯罪的處罰要輕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人不顧現場傷員或損壞的物品逃離現場或者簡單對傷員或損壞物品做出處理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而司法機關對肇事人的處罰仍停留在過失的基礎上處以交通肇事罪基本刑則將使肇事人在逃逸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得不到刑法調控罪刑相適應原則得不到貫徹。
其次在現實根據上逃逸所帶來的必然是交通事故危害的進一步擴大和案件處理過程的延遲必然會導致司法資源的極大浪費。只有將逃逸行為設置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節才能通過加重處罰的方式宣告、警示肇事人不要就范從而發揮刑罰的預防和教育作用。
第三在義務來源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肇事人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首要義務是救助傷者嚴禁肇事人在肇事后逃逸。那么刑法在以人為本的大時代背景下將逃逸作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處罰情節其初衷也必然是出于對被害人權益的保護。
一是逃避法律追究
二是置被害人所受傷害等損害事實于不顧逃避救助義務。
根據這兩種動機肇事人所表現出來的逃逸行為也應該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交通肇事后肇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畏罪潛逃。
二是交通肇事后肇事人置被害人所受傷害等損害事實于不顧為逃避救助義務逃離現場。解釋將肇事人逃逸的主觀動機限定為逃避法律追究必將縮小逃逸的調控范圍是一種過度追求司法資源節約的表現。這種界定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會形成這樣的尷尬局面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人更傾向于向公安機關報警或者直接到公安機關投案而漠視、回避對被害人的救助從而使得被害人的損失進一步擴大使已有的社會矛盾進一步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