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救濟追回的債務是否有效

導讀:
自力救濟追回的債務是否有效自力救濟追加債務是否有效要依據自力救濟符不符合使用的條件而定如果是合法追加的是受法院保護的。即能夠在法院起訴且能勝訴并執行的權利否則不能實施自力救濟行為。第二須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這是允許自力救濟的關鍵條件。第五自力救濟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在具有多種可能時只能采取給義務人造成盡可能小的損失的措施。否則為自力救濟過當應負其責。自力救濟行使的必要性在當今社會民事權利受到侵害后受害人一般是提起訴訟拿起法律的武器借助國家公權力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一些當事人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時采用自力救濟的辦法往往會更加快捷和實效。那么自力救濟追回的債務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力救濟追回的債務是否有效自力救濟追加債務是否有效要依據自力救濟符不符合使用的條件而定如果是合法追加的是受法院保護的。即能夠在法院起訴且能勝訴并執行的權利否則不能實施自力救濟行為。第二須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這是允許自力救濟的關鍵條件。第五自力救濟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在具有多種可能時只能采取給義務人造成盡可能小的損失的措施。否則為自力救濟過當應負其責。自力救濟行使的必要性在當今社會民事權利受到侵害后受害人一般是提起訴訟拿起法律的武器借助國家公權力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一些當事人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時采用自力救濟的辦法往往會更加快捷和實效。關于自力救濟追回的債務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力救濟追回的債務是否有效
自力救濟追加債務是否有效要依據自力救濟符不符合使用的條件而定如果是合法追加的是受法院保護的。
第一須因保護合法的權利。即能夠在法院起訴且能勝訴并執行的權利否則不能實施自力救濟行為。
第二須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這是允許自力救濟的關鍵條件。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可以是情況緊急如因路途遙遠待申請到救助早已時過境遷或因權力機關假日無法尋求公力救濟。
第三不及時采取自救行為以后權利無法實現或難以實現。可以想到縱然當時無法請求公力救濟若日后仍然有實現權利的相當機會我們也不允許自力救濟。但是如果以后權利無法實現例如將標的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有可能根據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該物的所有權則債權人的權利將會由于對方履行不能而喪失時才有自力救濟的必要。
第四須采取恰當的方式這在采取自力救濟維權時至關重要。自力救濟須采取恰當的方式是否恰當與必要應根據客觀情況確定一般包括收押債務人的財產如為了阻止義務人將物轉移或帶到其他任何權利人所無法控制的地方或者為阻止義務人逃走權利人可以將物拿走(如拿走自行車﹑拿走汽車鑰匙)。若是對財產控制不足以維護權利的情況下還可以適當地對有逃亡嫌疑的債務人的人身施以約束。
第五自力救濟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度在具有多種可能時只能采取給義務人造成盡可能小的損失的措施。一般而言扣押一物就可以保全請求權的就不得扣押其他物。債務人雖有逃亡的可能但扣押其物就可以保全其權利的不得約束其自由。否則為自力救濟過當應負其責。
自力救濟行使的必要性
在當今社會民事權利受到侵害后受害人一般是提起訴訟拿起法律的武器借助國家公權力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方式稱之為公力救濟它反映了我們社會法治的進步我們應該為之欣慰。然而在當前社會中公力救濟在救濟受害人的權利時存在的弊端往往難以使受害人的權利得到及時的維護。一是受害人提起訴訟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訴訟成本較大。近年來隨著公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訴訟案件也在逐年增加國家也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規降低訴訟成本以保證群眾打得起官司。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定程序進行送達、指定舉證期限和開庭審理當事人和法官都無法逾越法定期限這必然要消耗當事人的時間和精力二是即使通過訴訟獲得了勝訴判決但因為眾所周知的執行難使得不少當事人得到一個勝訴判決但受侵害的權利卻沒有得到救濟三是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采用公力救濟方式可能使自己受侵害的權利無法得到挽回。上述弊端的出現導致部分侵害人有機可乘惡意利用法律來拖延承擔或逃避承擔自己的責任可能會出現不能周到維護受害人權利的情形出現。因此一些當事人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時采用自力救濟的辦法往往會更加快捷和實效。同時通過自力救濟方式解決的糾紛終結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避免了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出現也減輕了法院的負擔節約了司法資源。所以即使在法制不斷健全的今天我們也不能完全摒棄自力救濟而是應該加以規范和指導取其與公力救濟之長有效的維護受害人的民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