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筑工程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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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實例
李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實例
內容:在法律對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規定不明確保護不力的情況下,縱使法院判決勝訴,待到執行完畢,施工單位也收不回多少錢。為了解決這一老大難問題,最高法院于2002年6月27日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的司法解釋。根據這一規定,B公司要求A公司償付的工程價款具有最優先受償權,而違約損失部分不具有優先受償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第二條規定,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那么建筑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實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李維律師
2021.12.16341人收看 -
黃東潔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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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法律規定
劉曉紅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法律規定
內容: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規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劉曉紅律師
2022.03.21474人收看 -
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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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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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王熙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什么叫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內容:在法律權益的清償中,有一種規定叫做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也正是由于這一規定,才使得很多抵押權人的權益可以順利實現,所以對于抵押權人十分重要。抵押合同如果必須經登記才生效,那么應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給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債務和違約金、賠償金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不足部分。那么什么叫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熙律師
2022.02.1087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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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的優先受償權在我國的法律規定是怎樣
龍珊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股權質押的優先受償權在我國的法律規定是怎樣
內容:“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那么股權質押的優先受償權在我國的法律規定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龍珊律師
2022.02.10255人收看 -
邢穎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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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優先于抵押權受償嗎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程款優先于抵押權受償嗎
內容:法律規定,工程款的優先權是指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相對于其他債權,承包人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工程款優先權優先于抵押權,同樣,優先權優先于當事人申請保全后針對該財產的債權。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除應承擔向債權人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這是法律規定的做為債務人的發包人應承擔的法定義務,毋需雙方約定。(三)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計付。工程已完工后分包人______已接受工程款人民幣______元。分包人的還款先用于償還利息。
林艷英律師
2022.03.21338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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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保障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陳明月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怎么保障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內容: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二、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陳明月律師
2024.03.27204人收看 -
郭銘芝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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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法律規定相
黃東潔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法律規定相
內容: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法律規定相
黃東潔律師
2021.10.25755人收看 -
楊一凡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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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欠款糾紛律師,工程欠款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李楠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筑工程欠款糾紛律師,工程欠款律師費用收取標準
內容:工程款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按照不同收費方式來進行的,這涉及律師費計算方式問題,目前沒有強制的標準,工程欠款糾紛律師費是以標的的比例為依據進行收取的,根據法律規定,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律師承辦業務的繁簡程度,需時長短、標的大小、律師專業職務等級、委托人指定等情況,在收費標準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計算收費數額,建筑工程欠款合同糾紛該怎么辦依法訴訟法 應充分利用“優先受償權”、“工程拖欠款還款協議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正的暫行辦法”、“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保護我們的合法債權。
李楠楠律師
2023.11.30590人收看 -
林艷英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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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有何規定,有哪些法律要件?
翁玉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建設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有何規定,有哪些法律要件?
內容:建設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有何規定,有哪些法律要件?
翁玉素律師
2021.10.29909人收看 -
李維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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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權優先抵押權有哪些法律依據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留置權優先抵押權有哪些法律依據
內容: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 抵押權 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 抵押權 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 抵押權 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 抵押權 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我國《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條:“同一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吳夢云律師
2023.10.1657人收看 -
王熙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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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內容:從上面講到的抵押權特性中,我們看到了題目中提到的優先受償權。那么接下來討論,什么是優先受償權呢?優先受償權是指約定特殊債務人的在償還債務時優先于一般債務人的受償權利。債權人在擁有抵押物擔保物時,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資金的,債權人有權利將抵押物變賣、拍賣用來將資金變現用來抵扣債務;其次,同一個抵押物先后兩次分別抵押給不同人的,按照優先受償原則,抵押給第一個的債權人,擁有優先受償權。抵押物擁有優先受償權原則,債主以擁有抵押物從而有優先受償的權利。那么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2022.02.1078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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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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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程序對擔保物權優先性限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破產程序對擔保物權優先性限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內容:享有優先受償權的擔保物權必須成立于法院受理破產案件之前。如果破產程序限制擔保物權人優先受償權的行使,則無疑否定了擔保法確立擔保物權的宗旨,擔保物權也就失去了它原本應有的意義。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于擔保物權的優先性,擔保法的規定與破產法的規定存在沖突。有財產擔保的債權與無財產擔保的債權亦是如此,如債務人企業尚未破產,二者處理上不會發生沖突,不會發生限制擔保物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問題,而債務人企業一旦走向破產,二者的沖突隨即顯現出來,這就需要破產法在對有限財產的執行方面,于眾多的不同債權人之間作出合理的抉擇。那么破產程序對擔保物權優先性限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姚平律師
2022.02.09391人收看 -
張蕓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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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工程款拖欠怎么處理?
許瑞林律師
法律中規定工程款拖欠怎么處理?
內容:法律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這監管部門,通常是該級政府的財政局,應當3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投訴人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逾期未作處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許瑞林律師
2022.04.06945人收看 -
張旭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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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可以轉讓嗎?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工程款優先受償權可以轉讓嗎?
內容:(某些特殊情況下,實際施工人等是否有權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在司法實踐中具有爭議,但該問題不在本文的分析討論范疇內)此時,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是否屬于《民法典》中所規定的&ldquo,通過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五條進行文義解釋可以發現,僅有與發包人具有直接合同關系的工程承包方(多數情況下為工程總承包方)才可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專業分包方、勞務分包方、實際施工人等無權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趙金保律師
2023.04.1321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師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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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王熙 670評論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婚內財產協議 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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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68評論 -
每年收費2萬與張三“假結婚”,幫忙落戶北京!后突發意外去死,可獲得120萬賠償,張三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出現要求分割賠償款及繼承遺產,法院未認可孩子是繼承人。 法律沒有假結婚一說,領了結婚證就是真夫妻,有權利按法律規定繼承遺產。 為了減損,我們查到對方張三名下有購房并有按揭款,銀行是郵政儲蓄,法官給開了調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元甲婚姻家事 391評論 -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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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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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律師: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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