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怎樣認定婚后父母出資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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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實踐中,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若產證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當事人能證明父母出資當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出資者明確表示向一方贈與的,一般宜認定為向雙方贈與為妥。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的贈與性質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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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種判例認為,因為房產證的取得畢竟是婚前所訂立的合同及付款的行為才導致這一結果發生的,還是應認定為該房屋為婚前財產,只不過分割時需給對方一定補償。另一種判例認為,雖然房屋是在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房貸,但婚后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并在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只有待該房屋的所有權確定后,小王或小王的妻子以夫妻離婚后財產分割糾紛案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父母出資購房或贈與房產應該怎么保障利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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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姻法父母出資購房歸誰所有依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前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婚后登記在子女名下的,是否父母對子女的贈與,歸子女所有。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那么婚姻法父母出資購房歸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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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否則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法律會認為房產是雙方父母對夫妻二人的贈與。此種情形下,房屋共同共有。那么婚后父母出資購的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怎么處理和防范父母出資購房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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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婚姻法解釋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父母明確表示其出資系為自己子女一方購房,該出資不需要償還,則該部分出資占購房款相應比例的份額可視為其子女一方所有。如父母明確該出資需要償還,則屬于借貸關系。如果男女雙方約定夫妻婚后財產共同所有,即使婚后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房并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也是約定優先,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婚后父母出資購房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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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出資購房的分割1、婚后父母方出資產權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離婚如何分割。對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產證登記在出資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從社會常理出發可認定為是明確向自己子女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應認定為個人所有。但雙方進行財產分割時方會突然拿出借條來說明父母的出資屬于借款。但是如果沒有上述證據僅有方父母的當庭表示借條不能證明其書寫形成的時間就不能排除贈與的推定。那么父母出資購房的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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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二款:“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由此可見,我國在審理婚姻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將婚后子女購房時父母的出資,以認定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借貸為例外;以認定為對子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為普遍原則,認定為對子女一方的贈與為例外。那么子女買房,父母的出資該如何認定性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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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出資為夫妻購房該出資的認定1、結婚登記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的出資應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2、結婚登記后該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若相關當事人另有約定從其約定。那么父母出資為夫妻購房該出資的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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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當子女婚姻關系破裂,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性質到底如何認定,如何把握審判事務中的爭議焦點與判斷標準,讓我們通過以下幾個案例進行分析總結,在當前高房價的背景下,因為部分子女經濟條件有限,其父母在其購房時出資屬于常態,但是實踐中對于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性質屬于借貸還是贈與,各方可能存在著爭議,從父母的角度講,其出資的本意是為子女解決或改善居住條件,希望子女生活更加幸福,但在面臨子女婚姻關系破裂,要分割父母出資的房屋時,這種財產分割實際上還暗含了對父母財產的分割,可能會造成父母資產大幅度縮水甚至負債,反而違背了父母的出資本意。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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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鄭先生與葉女士于近期鬧起了離婚,在財產分割上,鄭先生父母在其婚前出資購買的一套房子雖然用葉女士的公積金償還了部分貸款,但法院于今年9月下旬認定這套房子是鄭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公婆婚前出資購房,婚后妻子償還部分貸款鄭先生與葉女士于2006年4月登記結婚,同年5月舉行了婚禮。兩人共同生活后陸續償還貸款6059元。本案中,被告提取公積金償還該房屋的商業貸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原告應償還被告該公積金的一半。那么公婆出資購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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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房產證署名兩個人的姓名,以后“準夫妻”結婚的話,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關于準夫妻共同出資購房要如何才能避免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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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后父母出資購房有借條該如何定性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父母出資時并無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一方向父母出具借條的應當認定該筆出資為夫妻共同債務還是父母對雙方的贈與。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屬于個人財產。那么婚后父母出資購房有借條該如何定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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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為子女結婚所給付的購房出資,是否均構成對子女的贈與,當事人婚后,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產證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認定父母的購房出資是明確表示為向夫妻一方的贈與?當然,若該證據應當是在當事人離婚訴訟前形成的,離婚訴訟中父母作出不是贈與意思表示的陳述或證明,尚不足以排除贈與的推定。該部分出資宜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婚前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是否為贈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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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很多男女戀愛時感情非常不錯都認定對方為對象于是在婚前共同出資購房。但這其實存在著很大的隱患。結婚后感情不合導致離婚那房產又該如何分割呢?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第二種是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婚前共同出資購房在離婚時若一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的法院是無法判決另一方給付一方補償款的。那么婚前共同出資購房離婚后的分割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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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和子女及其配偶訂立有書面協議,則將是認定出資性質的最有利證據。如前所述,鑒于房產證是登記在子女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對于認定父母出資的性質具有一定的影響,因此,提供房產證也是證明父母出資性質的重要依據和途徑。關于怎樣證明父母出資購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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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1.婚前現金出資購房,怎么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2.男方婚前購房,怎么樣能多分割還貸金額及增值部分的利益?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 二審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
北京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近一年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一審出資性質沒有被認定為借款,二審成功撤銷一審判決認定購房出資為借款實屬不易? 除結合各方存在親屬關系且男女雙方尚在離婚訴訟的背景外,還要結合各方對于借款或贈與過程、動機的陳述性意見,看能否得出出資系贈與大額財產的推斷。 從價值導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購房不是父母的義務,特別是在當前高房價背景下,因子女經濟條件有限父母在其購房時給予資助屬于常態,除明確表示贈與的以外,應視為以幫助為目的的臨時性資金出借,子女負有償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