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實際交付日期比合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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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款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工程價款(折價補償款)的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作出約定,是當事人的權利,是自愿原則的體現,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見問題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應當依法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計算折價補償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2022年第22次專業法官會議紀要)法律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應以何種標準計算折價補償款。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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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王先生現要求開發商退還已交付的定金,遭到開發商的拒絕,其理由是:1、王先生并未在約定時間與其商談合同,構成違約,依約應沒收該筆定金;2、即使認可王先生在約定時間與其商談合同,但最終未能簽成,也構成違約,依約也應予以沒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正如本案中所舉情形,在現實中也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就是開發商會否認購房者來與其協商過簽訂購房合同這一事實,據此來不予退還定金。那么購房合同定金糾紛解決方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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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經審理認為,甲某與乙公司簽訂的《材料采購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法院根據雙方簽訂的《材料采購合同》約定,認定乙公司構成違約,并判決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買方在驗收過程中發現有任何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賣方,并要求賣方進行處理,其次,買賣合同還應明確規定雙方的交付和支付方式,根據合同約定,乙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買方和賣方應密切溝通,及時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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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甲方(簽章)代表簽字:乙方(簽章)代表簽字: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廠房租賃合同糾紛1你好,通常租賃合同對租賃房屋的應明確約定出租方提供的物業可正常使用,若你與對方的合同沒有這樣的條款約定,則該合同屬于有瑕疵的合同,你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對方退還你所交付的全部款項,起訴的理由為:出租方在簽訂合同是隱瞞租賃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事實,十、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規劃時,雙方應配合新的規劃執行,甲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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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二)調解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一)協商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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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訂立后交付產品不合格怎么處理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煩。2合同目的因對方違約行為而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可當即拒收并通知解除合同。3如對交付產品尚可接受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或協商減少價款。民法典第543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同時雙方能就此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中要表明如對方不能按此協議解決質量問題我方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要防止以下作法1只是表達不滿不向對方明確提出質量異議。3有異議、要求但沒有對異議的提出及處理結果形成書面的或其他可證明的形式。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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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是一個相當普遍的問題,但幸運的是,我們有一些解決糾紛的方法,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如何解決,在本文中,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解決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并給出一些建議,幫助您盡可能減少此類糾紛的發生,相信通過以上方法,您能夠更好地應對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并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綜上所述,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是一種常見但可避免的問題,你是否在包工工程中遇到沒有簽訂合同而引發的糾紛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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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賣合同質量問題抗辯法律主觀:《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第六百一十七以及第六百一十八條規定了買賣合同中出現質量問題的解決辦法,即當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第六百一十七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條規定,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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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合同定金的糾紛解決王先生看中一處在建樓盤,與2005年3月20日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定購協議書》,王先生于當日向開發商交付了所約定的定金一萬元,并于協議書中約定的時間即200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期間到開發商處商談購房合同,因雙方就某些合同條款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合同未能簽成。王先生現要求開發商退還已交付的定金,遭到開發商的拒絕,其理由是:1、王先生并未在約定時間與其商談合同,構成違約,依約應沒收該筆定金;2、即使認可王先生在約定時間與其商談合同,但最終未能簽成,也構成違約,依約也應予以沒收。那么購房合同定金的糾紛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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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商鋪租賃合同是指出租房與承租方就商鋪租賃所達成的書面合同,圍繞著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系。投資的客戶無需買斷商鋪產權,只需簽訂一定時間的租賃合同,并交納一定的押金作為履約保證;如在租賃期限內允許轉租,投資客戶方可享有完整的轉租權、收益權。租賃人可以退租,也不必支付下一年的房租,但是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店鋪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這么約定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那么店鋪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如何解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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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規定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二)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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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合同糾紛無法通過協商、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時,當事方可以根據相關法律程序將爭議提交給法院,綜上所述,對于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友好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都是常見的選擇,二、通過調解解決合同糾紛調解是指在獨立的第三方協助下,通過開展積極有效的溝通與協商,為各方提供合理解決方案的過程,在面臨合同糾紛時,正確的解決途徑能夠化解矛盾、促進合作關系,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幾種常見的合同糾紛解決途徑,幫助您處理糾紛,維護自身權益,仲裁具有高效、靈活、機構獨立等優勢,可以有效解決因合同糾紛引起的爭議,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既節省時間成本,又能保持良好的商業關系,是最理想的解決方式。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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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定金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有哪些(一)定金罰則的適用規則我國《合同法》第115條對定金是這樣規定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擔保法》規定,定金合同自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當然不能強制支付。筆者認為當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產生締約過失責任。如果另一方當事人也未主張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則視為雙方均放棄定金約定的條款和數額擔保的權利。那么解決定金合同糾紛的法律規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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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如何解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法律分析:一、和解或調解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和解,或者通過第三者進行調解,二、仲裁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功,可以根據達成的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3通過和解或調解解決爭議,可以節省時間,節省仲裁或者訴訟費用,有利于日后的繼續交往和合作,是當事人解決合同爭議的首選方式。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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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仲裁結果雙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選擇用訴訟的途徑解決房產糾紛,當事人就需要找專業的律師代理,簽了房屋認購書一定要買房嗎認購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屬于預約與本約之關系,二者合同內容、合同目的、權利義務、違約形態、違約責任形式等存在較大區別,但認購書具備一定條件可以認定為買賣合同,當事人義務將產生質的變化,由雙方履行磋商義務變更為出賣人交付房屋、買受人支付價款,《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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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 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北京天用律所為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具有40年法院審判經驗的專家老師強勢坐鎮,各位精英律師思慮周全、準備充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而戰!展示出專業風范,給予了當事人極大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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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