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中止不認為是犯罪的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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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時間性、中止的自動性、中止的客觀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個特征。犯罪既遂后自動恢復原狀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現犯罪中止。、中止的自動性即行為人認識到客觀上可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棄原來的犯罪犯罪意圖。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沒有發生任何犯罪結果而是沒有發生作為既遂標志的犯罪結果。我國刑法第24條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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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害人徐某當日向公安機關報案次日被告人南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構成搶劫罪且屬于入戶搶劫。另外指出其系犯罪未遂。南某某在搶劫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屬犯罪中止依法應減輕處罰。搶劫罪的加重犯包括結果加重犯和情節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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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動恢復原狀或自愿賠償損失,都不能認為是中止,而仍應當負犯罪既遂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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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安機關將王某刑事拘留。對于王某因害怕而將全部du品淋水銷毀致使du品并未實際賣出的悔罪表現只能作為酌定從輕情節予以考慮。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王某至少應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第二種意見認為王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販賣du品罪但屬犯罪中止由于沒有造成實際損害應當免除處罰。其次王某實施了購買和運輸du品的行為后并未達到販賣、運輸du品罪的既遂只有在其將du品賣出后才成立既遂因而王某自動銷毀du品的行為仍然是在犯罪過程中所實施符合犯罪中止成立的時間條件成立犯罪中止。至于行為人是否已將du品出售獲利或是否已實際成交不影響本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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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入戶搶劫作為搶劫罪的加重情節刑法分則在基本構成基礎上規定了更重的法定刑但在入戶搶劫的情況下也存在刑法總則規定的犯罪未完成形態。同月14日南廣杰攜帶三角形鐵塊進入被害人徐某家在打掃衛生期間乘徐某不備用攜帶的三角形鐵塊擊打徐某后腦部欲搶徐某的拎包。南廣杰在搶劫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屬犯罪中止依法應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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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犯罪未遂、預備、中止狀態的盜竊、詐騙、搶奪行為的轉化在轉化型搶劫罪的認定中對于先前行為的犯罪既遂的轉化沒有什么異議。犯罪未遂盡管是一種犯罪的未完成形態但畢竟犯罪分子已著手實行了犯罪行為對客體產生的實際損害或損害的嚴重威脅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才沒有完成犯罪。所以犯罪未遂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轉化型搶劫罪實際上是一個盜竊、詐騙、搶奪行為與一個搶劫罪基于刑事政策及處刑定罪之方便而將其規定為一個搶劫罪而不予以處罰。②刑法269條的犯盜竊、詐騙、搶奪罪應當理解為不包括預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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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犯罪預備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區別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犯罪預備是犯罪著手之前開始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時候而犯罪中止則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時間段中都可以發生。犯罪預備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的而犯罪中止是由于行為人自己自動放棄犯罪而造成的。行為犯刑法分則明確規定以完成一定的行為作為其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為是否完成作為犯罪是否得逞的標志。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輕微的阻礙因素例如在搶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強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請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應該認為是自動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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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他人進行違法犯罪,這個時候對社會的影響是比較大的,但是很多時候會出現犯罪中止的情況,那么犯罪中止中斷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嗎?犯罪中止中斷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嗎?(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犯罪中止本身就是犯罪狀態,這個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所以罪名存在,不過要看嚴重程度有的可以不用處罰。犯罪中止形態與中止行為本身又具有區別:中止行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勵的行為;犯罪中止形態則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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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必須在犯罪過程中主動終止犯罪行為。這個犯罪過程上限從行為人進行犯罪預備行為開始下限到行為人完成犯罪即達到既遂前為止。這樣就把不應罰的犯意形成時期和完成犯罪的既遂形態排除在外剩下的只是搶劫罪的預備階段和實行階段。刑法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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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歧對趙某因嫌錢少而將搶劫到的錢扔回給被害人其搶劫犯罪形態方面如何定性有三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趙某的犯罪行為屬于犯罪既遂。第三種意見認為趙某的犯罪行為屬于犯罪中止。犯罪形態是犯罪過程中的停止形態不能逆轉趙某在搶劫既遂后將財物還給被害人并不能使其行為回復到犯罪中止形態因此趙某的犯罪行為不成立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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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動停止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一種犯罪形態刑罰對于該種犯罪形態的處罰有特別從寬規定。因此正確認定犯罪中止對于人民法院準確量刑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從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犯罪中止有二種情形1、普通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分子自動放棄犯罪行為因而沒有完成犯罪的一種犯罪形態。自動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質特征只有在主觀上有自愿放棄犯罪的意圖在客觀上又有自動停止犯罪的行為才能不使危害結果發生。其主要理由除了前述理由外還有任何犯罪中止都是以停止其繼續犯罪的故意為前提更徹底停止犯罪而不是暫時的本案中的行為人徹底放棄了殺死乙之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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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中止要不要追究刑事責任,要依據犯罪的情節而定,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自動放棄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在犯罪實行過程中,自動放棄實施或者繼續犯罪。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實施完畢犯罪以后,犯罪結果出現之前,自動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結果發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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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中止預備未遂是犯罪嗎犯罪中止、預備、未遂的,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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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歧]對于該案的處理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根據該案的犯罪情節應當認定成立犯罪中止另一種意見認為閆國從的行為已經構成拐賣兒童罪的既遂不是中止。[評析]將該案認定為中止的理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條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弊詣臃艞壏缸锞褪窃诜缸锓肿诱J定能夠完成犯罪的情況下出于本人意志自動停止犯罪。案發后閆國從于1993年6月1日晚將趙明抱至趙宗松家附近是閆國從自動放棄可以繼續進行的犯罪行為的表現這并不當然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在量刑的過程中可以考慮這一情節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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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使犯罪獲得成功達到犯罪目的逃避懲罰必須進行一系列的準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態也應如此如搶劫罪(未遂)、搶劫罪(中止)。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導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區分的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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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借錢不還報警了警察會怎么處理? 1、欠錢不還的報警警察會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受理的,畢竟這是屬于民事方面的糾紛,并不會屬于刑事犯罪。只是說如果已經獲得生效判決,在申請執行階段存在著拒不履行判決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處理。 2、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而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錢不還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警方不會立案處理。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訴訟、仲裁、調解來解決。 3、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罪來報案,那么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欺詐罪還不一定。 4、當事人報警的,警察一般只會做調解處理。如果調解不成功,當事人可以選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是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賠償還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發生,如果肇事司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責任,同時,作為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司機主張死亡賠償金。因此,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滿足一定條件的話,即便賠償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賠償雖然不決定但是影響刑事犯罪的量刑,換言之,不賠償一定坐牢,賠償了也會坐牢,但是能減少坐牢的時間。 因為法律有規定,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在和解協議中被告人要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真誠悔過的事實。同時還要通過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以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在賠償損失方面要寫明賠償數額與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屬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請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