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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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政賠償只限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而行政補償則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合法行使行政職權時造成的所有損失,一、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的定義行政賠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違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行政補償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合法行使行政職權時,因合法行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損失的,依法給予補償的制度,二、行政賠償和行政補償的區別1. 性質不同行政賠償是國家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的制度,在這個案例中,環保局拆除李某違法建筑的行為是合法的,因此不構成行政賠償,但李某因為該拆除行為遭受了經濟損失,因此環保局應當給予李某行政補償,行政補償是國家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合法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的制度。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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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區別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產生約束力,從而實現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則合同等于一紙空文,當事人也就不能實現訂約目的。而合同能否生效則要取決于是否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體現的是合同守法原則,合同生效的意義在于表明當事人的意志已與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實現了統一,合同內容有了法律的強制保障。合同成立標志著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合同內容所反映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明確。而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獲得國家法律的確認和保障,當事人應全面履行合同,以實現締約目的。那么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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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變更、可撤銷合同中,是撤銷權人決定是否變更、撤銷合同,其他機關、團體、個人都無權干預;而合同無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機關有主動干預權。如果撤銷權人主動向對方作出撤銷的意思表示,而對方未表示異議,則可以直接發生撤銷合同的后果。那么可撤銷合同和無效合同的區別體現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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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簽訂,指的是當事人各方訂立合同并對合同認可簽字。合同生效,指的是訂立合同的生效日期。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屬于合同訂立階段,是要約和承諾階段的終結,不存在合同義務和合同責任問題;而合同生效是在合同訂立終結后,開始實現合同目的,開始履行合同義務,處于履行階段。合同成立與生效是兩個不同性質、不同范疇的問題。合同訂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是對合同的事實上判斷。合同生效要件體現的是國家干預原則,由國家隊合同的約束力予以干預。那么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生效時間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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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濟適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體現適用、經濟、美觀、安全、衛生、便利的原則;布局要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設標準要根據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設標準,結合市場需求確定。安居房包括按規定出售或出租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職工的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會微利房。那么【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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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為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判斷合同是否成立,其結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實,而判斷合同是否有效,其結果則有生效、無效、效力待定、可變更、可撤銷等多種情形。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則進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實性。此外,國家對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態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是強調當事人合意,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合同的生效強調立法者對合同關系的評價,反映了立法者對合同的干預。那么合同成立與生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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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很顯然,征收土地與房屋拆遷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為,依法分別由負有相應職能的行政機關行使管理權。按照依法行政關于職權法定的原則和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職權和房屋拆遷的行政管理職權不能混淆;組織實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組織實施房屋拆遷的法律程序在具體操作中不能串用。那么國家征收土地與城市房屋拆遷的主要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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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項目轉讓與在建工程轉讓區別主要體現在哪三個方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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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長期以來,我國立法與司法實踐對合同成立與生效以及相關的合同的不成立與無效未作出嚴格的區分,從而將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等同起來。合同生效要件體現的是國家干預原則,由國家隊合同的約束力予以干預。合同生效的起始時間依賴于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那么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區別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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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為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則進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實性。此外,國家對合同不成立和不生效的態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是強調當事人合意,體現了合同自由原則。合同的生效強調立法者對合同關系的評價,反映了立法者對合同的干預。第二種觀點認為合同的成立要件須有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因此,再將當事人列入合同之成立要件已無實際必要。那么2022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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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合同法》第365條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這是從合同成立條件的角度對其所作的分類。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僅有當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或其他給付,才能成立合同關系。實踐中,大多數合同均為諾成合同,實踐合同僅限于法律規定的少數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主要區別,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那么實踐合同與諾成合同的區別體現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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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債務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在已經啟動或者即將啟動的執行程序中,即使執行機構繼續采取執行措施,債權人的債權也不可能實現或者不可能完全實現。于是,執行機構在發給債權人書面憑證的同時終結執行程序,防止國家權力資源的浪費。發給債權憑證并及時終結執行程序,體現了民事執行的高效原則。從上述功能作用來看,債權憑證似乎比執行中止具有更大的作用,但從法理上講,債權憑證這些功能是不能實現的。那么“執行中止”與“債權憑證”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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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可見“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這種強制性具體又體現在兩方面一、機動車輛必須參加該保險二、保險公司必須承保該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對受損害的第三者只能向責任人索賠保險公司再依據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而對于“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第三者損失的保險公司直接對遭受損失的第三者進行賠償從而及時、快捷地維護受害人的利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則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那么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責任險的區別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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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那么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體現在什么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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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可見“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這種強制性具體又體現在兩方面一、機動車輛必須參加該保險二、保險公司必須承保該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對受損害的第三者只能向責任人索賠保險公司再依據保險合同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而對于“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第三者損失的保險公司直接對遭受損失的第三者進行賠償從而及時、快捷地維護受害人的利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則是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那么第三者責任強制險與責任險區別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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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生前與父母同住并進行照顧,在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時,最終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遺產,既是權利義務對等的體現,也彰顯傳統孝道及弘揚社會核心價值觀。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酒駕最新標準 2024年3月起實施! 有什么變化?一起來看看 01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屬于醉駕。檢驗線性范圍為0.1mg/mL~3mg/mL。 02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舊國標只規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03 新檢驗標準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是基于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新檢驗標準明年3月起實施 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生物樣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的頂空—氣相色譜檢驗方法》等標準發布實施以來,為機動車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提供了技術依據。 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進一步豐富優化該項行業標準檢測分析方法、細化完善有關技術要求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異丙醇和正丁醇檢驗》(GB/T 42430-2023)國家標準。 將進一步支撐法律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落地實施,為各類鑒定機構開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檢驗技術工作提供標準方法。 同時,該國家標準可適用于五種醇類物質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檢驗、醫療急救檢驗、科學研究等其他更為廣泛的場景。 該標準將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國家社會安定公平靠正義感的律師默默付出??
掛靠經營會帶來哪些風險隱患? 一、合同無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掛靠經營拿到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果對方知曉掛靠經營事實,就可以單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費用。這樣的情況下,掛靠方就會因此拿不到費用,最終無法創造業績和利潤。 二、行政處罰。一般來說,個人或企事業想要開展經營,是需要依據要求獲取經營資格的。掛靠營業執照的方式,屬于是投機取巧的行為,一般被發現就會面臨主管部門的嚴厲處罰。 三、事故責任。因為掛靠經營,是為了減少人員、資產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業務的能力。一旦發生事故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因此,掛靠行為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同時掛靠經營還會為后續生產經營埋下很多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