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生效時間的區別

導讀:
合同簽訂,指的是當事人各方訂立合同并對合同認可簽字。合同生效,指的是訂立合同的生效日期。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屬于合同訂立階段,是要約和承諾階段的終結,不存在合同義務和合同責任問題;而合同生效是在合同訂立終結后,開始實現合同目的,開始履行合同義務,處于履行階段。合同成立與生效是兩個不同性質、不同范疇的問題。合同訂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是對合同的事實上判斷。合同生效要件體現的是國家干預原則,由國家隊合同的約束力予以干預。那么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生效時間的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簽訂,指的是當事人各方訂立合同并對合同認可簽字。合同生效,指的是訂立合同的生效日期。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屬于合同訂立階段,是要約和承諾階段的終結,不存在合同義務和合同責任問題;而合同生效是在合同訂立終結后,開始實現合同目的,開始履行合同義務,處于履行階段。合同成立與生效是兩個不同性質、不同范疇的問題。合同訂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是對合同的事實上判斷。合同生效要件體現的是國家干預原則,由國家隊合同的約束力予以干預。關于合同簽訂時間與合同生效時間的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簽訂,指的是當事人各方訂立合同并對合同認可簽字。
合同生效,指的是訂立合同的生效日期。其中生效日期分為兩種情況:(1)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2)合同中明確規定該合同在某一個時間生效,也就是合同指定生效日期。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合格的合同主體。若主體不合格,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往往難以從其外部判斷,法律對此一般不主動干預。缺乏意思表示真實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實,并不絕對導致合同一律無效。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合同的內容合法,即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及其指向的對象即標的等,應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當事人締約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內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達到非法目的等規避法律的事實。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所謂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規對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將其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時,便成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備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當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合同關系所屬的階段不同。合同成立屬于合同訂立階段,是要約和承諾階段的終結,不存在合同義務和合同責任問題;而合同生效是在合同訂立終結后,開始實現合同目的,開始履行合同義務,處于履行階段。
2、反映內容不同。合同成立與生效是兩個不同性質、不同范疇的問題。合同訂立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是對合同的事實上判斷。而合同生效是合同的效力范疇。
3、體現的原則不同。合同成立要件體現合同自由原則,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自主權,合同是否成立,只能從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判斷,不夾雜著國家對合同的態度。合同生效要件體現的是國家干預原則,由國家隊合同的約束力予以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