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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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我國民法典律規定,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意味著男方不用承擔撫養義務。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如果離婚后懷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撫養費和教育費。一般來講,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那么離婚后才發現懷孕了,對方能否享有孩子撫養權,撫養權給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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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到期懷孕不續簽怎么處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孕期的女工在單位解除合同時受到很大程度的保護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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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用人單位有權擅自對員工調崗降薪嗎用人單位無權擅自對員工調崗降薪。調崗降薪屬于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內容,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在雙方無異議的情況下,才可進行變更,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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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問:我企業在2005年8月錄用一名女職工,合同期為5年,試用期6個月。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9條第3款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該規定并不包含《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即“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另外,對于《勞動法》第29條的規定不能孤立理解,應結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準確理解。由此可見,女職工在懷孕后,用人單位并非絕對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能證明懷孕的女職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懷孕的女職工在試用期內可否被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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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不愿意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在懷孕期間被辭退,公司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律師解答:《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到期的,單位不得終止合同,而應當續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結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懷孕女工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趙女士問:我在一家貿易公司上班,現在懷孕幾個月了,公司想辭退我,我該怎么辦。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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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期限即視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女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那么單位明知試用者懷孕,仍堅持辭退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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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3、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并發放;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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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婚姻法》關于對婦女懷孕期間和分娩一年之內的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規定,其保護的前提是合法的婚姻關系。受理后即應作出解除非法同居關系的判決。女方分娩后,再處理子女撫養問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女方懷孕時是否解除同居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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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在女職工懷孕期間,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不上班或者提早下班,也不提交請假單、病假單和當日醫院產檢證明。根據員工考勤記錄表顯示,兩個月中劉某無故曠工累計達20天,公司據此認定她已嚴重違紀,經通知工會后,通過快遞公司向其送達了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劉某收到通知書后,隨即赴公司要求其收回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恢復雙方勞動關系,但公司沒有同意她的要求。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女員工懷孕期間嚴重違紀可否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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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5年6月23日,該企業提出變更王某的工作地點,同時表示,如同意變更,直接到新工作地工作;不同意變更,則協商解除合同。王某因剛剛結婚,且家在本市,不愿意變更工作地點,于是與單位簽訂了協商解除合同書,約定于2015年8月31日解除勞動關系。19日,王某通過電子郵件告知單位自己懷孕的事實,要求撤銷協商解除合同書,單位拒絕。后王某提起勞動仲裁,請求撤銷協商解除合同書,恢復勞動關系。那么懷孕女職工在協商解除合同后能恢復勞動關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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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答:《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懷孕期是否能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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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職工懷孕期保護女職工懷孕期保護1、不得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9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雙方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也應順延至產后一年才能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女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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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懷孕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懷孕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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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習期懷孕了怎么辦1、建議如實告知老板強行辭退的法律風險及賠償責任,積極和公司溝通并拿出具體的處理方案,征得老板的同意。《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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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由于王菲知識水平有限,收款經常出現問題,2010年2月15日,該酒店以王菲不勝任工作,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王菲不服,遂向上海市某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撤銷單位與自己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庭審中,該酒店辯稱,王菲不勝任工作,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即使王菲真的不能勝任工作,但因為王菲懷孕了,單位也是不能解除她的勞動合同的,這是《勞動法》對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據此,陳志群律師認為,該酒店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應當予以撤銷,依法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那么懷孕不能勝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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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為客戶爭取到了分居期間的撫養費,連懷孕期間的檢查費、住院費、交通費法院都判決了??。
2個月時間達成和解離婚,幫助當事人擬定了專屬離婚協議,對于孩子撫養權、房產、銀行存款、債務、投資、北京落戶問題等各方面問題進行了約定,最大限度保障了當事人的權益,同時也解除了后顧之憂!
今天收到東城法院兩份離婚證明書,只體現男女雙方姓名、身份信息及解除婚姻關系的時間,其他離婚細節包括孩子撫養及財產分割均不會體現,極大地保護了客戶的隱私,值得推薦??
??當事人能夠起訴要求解決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嗎? 在分割財產時,應當按照下列原則: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則。即雙方按照自己的意愿達成分割財產的協議,根據協議來處理財產。 ??其次是區分共同所有和個人所有原則。如果雙方協議未成,那么對于雙方同居期間的財產,要區分財產的性質,是共同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如果財產是屬于共同所有的性質,則應該平均分割,如果是個人所有的性質,則誰的財產歸誰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則。即如果財產性質不明時,無法認定財產是屬于雙方共同所有還是個人所有,則一般認定為雙方共同所有,進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顧婦女、兒童權益和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即在財產分割過程中,適當照顧女方和撫養兒童一方的權益;在一方有過錯的情況下,分割財產適當照顧無過錯方的權益。 司法實踐中,以上4個原則有適用的先后順序,應依次進行處理,不能片面適用。 ??單純要求解除同居關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對于因為同居,女方主張青春損失費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間多次懷孕人流等原因影響身體健康為理由要求男方賠償,以上情形屬于同居造成的后果,無合法婚姻為前提,故無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