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申報債權后能不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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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第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申請人可以請求撤回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第八條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那么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管理人實施哪些行為時應當經人民法院許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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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能不能向法院申請直接執行債務人的到期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債務人的到期債權的申請,并提供債務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的證據材料或主要線索,由受理法院依法予以審查認可后,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第三方將債務人的到期債權轉移給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這條規定為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提供了法律依據。若被執行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權雖已到期,但尚未結算的,可在結算后雙方無爭議的情況下予以執行。那么能不能向法院申請直接執行債務人的到期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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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申請人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的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時說明理由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屬于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專門法院管轄。同一債權的擔保物有多個且所在地不同,申請人分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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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債務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對次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符合本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的,告知債權人向次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訴。那么人民法院如何受理代位權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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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這條規定為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提供了法律依據。若被執行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權雖已到期,但尚未結算的,可在結算后雙方無爭議的情況下予以執行。綜上所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債務人的到期債權的申請,并提供債務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的證據材料或主要線索,由受理法院依法予以審查認可后,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第三方將債務人的到期債權轉移給申請執行人。那么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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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處理債權債務糾紛需要哪些證據(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并注明計算方法、依據等二、債務糾紛如何向法院舉證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以上證據在法院開庭時必須出示原件。那么法院受理民間債務糾紛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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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供借條復印件,提供其他證據佐證時,可以拿出能夠證明有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的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因此,一般地,只有借條復印件,其實很難證明雙方存在借款關系,法院為避免出借人收到還款后再次主張債權,導致借款人利益損失,所以債權人起訴還錢將很難被支持。該規定第十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那么只有借條復印件,可以起訴還錢嗎?法院受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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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債權人的訴訟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受理債權人的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條“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這里的法律依據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項“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那么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法院能否受理債權人的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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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這一規定,無論法院是直接裁定和解還是在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破產前裁定和解,擔保債權的權利人均可以行使其權利。在法院裁定和解至法院認可和解協議的第一個階段中,如果擔保債權的權利人要求行使權利,該權利人應當向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對設定有擔保的特定財產進行處分和變價,并優先清償對權利人的債務。那么法院裁定和解后擔保債權的行使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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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前提條件中的兩種情形只須具備一種情形即可。所謂“到期債務”是指主合同中約定的債權金額確定、債務履行期已經屆滿、尚未受清償的債務。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受理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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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能否受理和判決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債權人起訴對方最好在其離開住所地一年以內起訴,因為有如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能否受理和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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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受理和判決嗎可以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條件。那么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可以受理和判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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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答:1、債權人起訴對方最好在其離開住所地一年以內起訴,因為有如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這里的法律依據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五項:“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那么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能否受理和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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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超過訴訟期限,債權人可與債務人協商,爭取達成償還債務書面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期間當事人達成原債務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的精神,法院應予受理。那么債權人過了訴訟期限,法院不予受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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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期過了法院還受理嗎《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所以現在雖然過了兩年了,但是首先必須明確主債務履行其是否已經屆滿六個月,如果沒有,則保證人還應當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擔保期過了法院還受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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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 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天用案例】甲方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萬租賃費?天用律師認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是最佳方案!為了增加談判的籌碼,也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天用律師申請了財產保全,保全成功后,對方公司態度強硬的態度立馬轉變,主動服軟與我方當事人聯系,希望協商解決。 天用律師和對方公司項目負責人溝通聯系,并在談判過程中鎖定相應證據,最終在開庭當日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出具調解書,建工集團分期向興盛公司支付240余萬元租賃費,并由建工集團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一、可以申請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條件: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有效。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的義務僅限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債務人。 5.支付令必須是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費參照財產案件受理費的1/3收費。若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債權人只需補交案件受理費,不會出現二次收費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訴訟方式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② 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③ 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④ 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4.立案、繳費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法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決 在判決履行期內就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 6.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
面對欠錢不還的情況,很多人不愿意走到起訴這一步。 因為一說到起訴,就覺得費時費力。 今天就給大家說2個辦法,能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一、支付令 如果事實清楚,直接攜帶著您的身份證和欠條等證據,向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請。 法院受理申請后,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提供的證據、事實清晰的,會在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如果債務人收到法院支付令,十五日內拒絕償還債務,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種方式不久流程簡單,費用也比起訴低。 申請支付令的費用只需起訴需繳納費用的三分之一。 二、律師函 其實很多人拖著,是認定了你不會拿他怎么樣。 出具律師函,更能引起對方的重視,讓對方知道你要錢的決心。 不僅如此,律師函可以直接解決訴訟時效的問題。 律師函可以成為債權人主張債權的證明,它比聊天記錄更加具備法律效力 很多時候,對方拿到律師函,因為不想惹上官司,就會把錢還給你。 對于一般的欠錢不還的,可以試試這2個辦法。 當然,對于無動于衷的老賴,直接走起訴流程。 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法院一定會為我們主持公道。 法律面前無小事,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