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到期以后一般多長時間可以拍賣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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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債權未到期能否行使代位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第三人向債務人履行債務,代位權的行使需要符合以下條件:1.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在行使代位權的過程中,債權人應當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對債務人的債權造成損害,在實踐中,如果債權人的債權未到期,但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債務即將到期,或者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行使代位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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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可以提存未到期債權嗎提存,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機關而消滅債務的制度。他們認為,債權人依“民法”規定可隨時受領提存物,提存人將標的物提存后,不論債權人受領與否,均產生清償之效力,債之關系即告消滅,故提存人與提存所之間的關系,應解為具有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契約。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那么法院可以提存未到期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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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質押權是法定擔保物權,因為擔保物權是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民法典質押權規定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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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執行到期債權是指指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案外的第三人享有的債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對該第三人強制執行。否則與《意見》的本意相違背,使被執行人的到期債不能及時得以執行,不利于執行工作的開展。這是對第三人采取強制措施的關鍵,即對第三人的債權必須是到期的,第三人對該項債務依法律規定或有關約定有向被執行人清償的義務。筆者認為,這一司法解釋的本意首先就是人民法院應當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才能對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予以執行。那么執行人到期的債權執行規定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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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司法實踐中,若是債權人未提出續凍、續封申請,法院不會主動續保,因此應牢記到期時間點,提前提醒法官續保。若債權人有委托律師代理,依然應當提醒律師及時提交續保申請,否則律師難免出現疏漏,使債權人蒙受損失。無論債權人是否享有抵押權,在起訴時均建議申請財產保全,原因在于:司法實踐慣例是經由首封人申請,由首封法院啟動評估拍賣程序,且人民法院在對財產進行分配時,會酌情給予首封申請人略高份額的分配。那么債權人確保債權能夠實現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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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時抵押也會自動解除,債務關系就終止了,抵押狀態自然就解除了。抵押車拍賣的合法正規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抵押車的購買是無法申請過后的,不過抵押車輛的保險以及年審等問題都是能夠正常進行,這一點購買者無需擔心。債權轉讓的車能買嗎,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來債權轉讓的車可以買,但是一定要注意其中的風險。那么抵押到期的車能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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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車拍賣的合法正規受法律保護的,但是抵押車的購買是無法申請過后的,不過抵押車輛的保險以及年審等問題都是能夠正常進行,這一點購買者無需擔心。債權轉讓的車能買嗎,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來債權轉讓的車可以買,但是一定要注意其中的風險。那么抵押到期不過戶的車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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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子拍賣后的錢債權人怎么分配現有法律對拍賣中不動產上抵押權如何處理未作明文規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條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那么房子拍賣后的錢債權人怎么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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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有惡意逃避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那么保全到期債權規定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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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權到期的執行程序以及注意事項。執行到期債權,應向第三人發出代為履行債務通知書,這是法定程序。《執行規定》第61條規定:第三人對履行到期債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出。異議的事實不成立的,如執行法院核實后,到期債權的數額就是申請執行的標的,執行到期債權的財產就是申請執行的財產,執行法院應及時發出駁回第三人異議通知書。那么債權到期的執行程序以及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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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通知該第三人向申請執行人履行債務。這條規定為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提供了法律依據。若被執行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權雖已到期,但尚未結算的,可在結算后雙方無爭議的情況下予以執行。綜上所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債務人的到期債權的申請,并提供債務人對第三方享有到期債權的證據材料或主要線索,由受理法院依法予以審查認可后,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第三方將債務人的到期債權轉移給申請執行人。那么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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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擔保物權人有權將擔保財產自行拍賣、變賣并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該約定有效。擔保人有過錯的,承擔締約過失的責任,而非擔保責任。若主債權部分消滅,因擔保物權具有不可分性,擔保物權并不消滅。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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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錢不還,最讓人頭疼的不是賴賬,而是債務人真沒錢了。這時候發現債務人對他人享有到期債權,且該債權還有房產做抵押擔保,可謂意外之喜。那么,債權人拍賣債務人樓房流拍后怎么辦?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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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質押權的特征1、質權是為了擔保債權的實現而產生的擔保物權。而動產質權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該動產依法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因此動產質權可以自行依法拍賣、變賣。若其拒絕付款,質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義務。那么債務到期后,質押權實現直接獲得的方式是否可。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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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款協議未到期能向法院起訴么1、一般情況,雙方約定履行日期的協議,債權人不能主張提前履行,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債權人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而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此時債權人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當出現合同違約等合同糾紛時,可以采取協商、調解、提起仲裁、到法院起訴這四種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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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沉浮,正義終至】 曾經因故身陷囹圄,五年水產生意擱淺。 親侄趁勢收其債權,連金飾也據為己有。 出獄后百般抵賴,矢口否認。 幸而天理昭昭,法律明鑒—— 法院一錘定音:必須全部返還! 感謝所有信任與支持,公道雖遲必到。
通過假離婚轉移財產躲債務?當心法律后坐力!?? ??離婚協議里的"凈身出戶"可能被債權人一紙撤銷,該還的錢一分都跑不掉!
朋友買房向自己借款26萬元,到期不還錢咋辦?律師建議可以第一步發律師函,固定朋友欠錢的證據,對于后期和解或者訴訟,更有利于要回欠款!
新規來了,老賴要哭了,債權人笑了,記得點贊收藏轉發給欠你錢的人看,第一,老賴的唯一住房可以拍賣。第二,查封凍結老賴的支付賬戶。第三,老賴名下同步芝麻信用網購受限。第四,老賴不能擔任老板、董事、監事、高管等,第五,老賴的車輛上不了高速,第六,水陸空阻止老賴出行,比如坐飛機、高鐵、輪船等均會受限。第七,老賴子女不允許上私立等高收費學校,第八,老賴養老金可以直接劃扣。第九,故意隱匿財產或者是不配合執行工作的,可以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嚴重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您了解了嗎?欠債就必須要還,關注證律師幫你要回每一筆欠款。
給我朋友借了一筆錢,當時我也是擔心他給我還不上,我就讓他找了個擔保人,還寫了個借條,嗯,現在呢,這個債權到期有大半年了,然后我去找那個擔保人讓他還錢,他居然說他不付,沒有這個擔保責任,說過期了,是有這樣的規定嗎?那你把借條給我看一下,在這里啊,確實還約定了,嗯,50萬,嗯,啊,然后你你這個很明確啊,雙方約定的這個擔保的形式是一般保證啊,那如果一般保證的話,那有很明確的一個法律規定啊,如果你債權到期了,半年之內沒有向擔保人主張這個權利,你確實是沒有權利像這個一般保證的擔保人來主張這一部分的一個一個款項了,明白嗎?那所以這個時候你怎么辦呢?如果現在擔保人不能給你錢了,你再不抓緊啟動程序,很可能帶來的問題是啥啊,要不回來了,對這個錢就很難主張回來了,所以現在的話,我給你的建議就是抓緊啟動程序,然后走保全的流程,好好把對方的現在我們看一下他名下還有哪些財產,該保全的保全啊,然后用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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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欠錢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當有人拖欠債務時,就可能會出現法律糾紛。如果你有人欠你錢,而他不還,你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追回債務。但是要起訴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證據。 在起訴前,首先要明確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存在債權關系。一般情況下,可以通過書面合同、口頭協議或者其他文件來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此外,也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判斷是否存在借貸關系。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對于“無因合同”的規定就可以用作判斷標準。 其次要有證明債務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應當準備好到期日前后的憑證或者協議文書來作為依據。此外,還應當準備好相應的電子數據、電子信函、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承諾書、會計憑證等文件作為補充依據,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得到相應的佐證, 使得整個交易流程都能夠真實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訴訟之前, 還要對債務人進行必要考察, 相關考察方式包括: 辦理相關民事行為能力宣告手續; 檢驗當事人是否存在隱匿、偽造、死亡或者無法找到; 檢驗當事人是否已將真實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單位告之法庭。 此外, 還要考察一般性歷史信譽情況。 在立案訴訟之前, 需要對歷史信譽情況進行考察, 并收集相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