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贈與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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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贈與 繼承 過戶房產贈與、繼承過戶的手續(xù)和費用計算房屋贈與的轉移登記(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即墨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二)辦事須知 因房屋贈與申請轉移登記的,申請人是贈與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宅基地上農民住宅房屋轉讓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四)稅費標準 1、登記費:住房,權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納;非住房,雙方各按標準房價總值的2‰交納。那么關于贈與房屋過戶收費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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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并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xù);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xù)。由此可見,只有在雙方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情況下,農村房屋買賣要回才是可以的。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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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宅基地使用權是經依法審批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給其成員用于建造住宅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在他人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建造人并不能取得建筑物的產權,而由土地使用權人取得房屋所有權。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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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贈與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證為要件,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xù),受贈人只能依據合同法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guī)定。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xù)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xù)。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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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未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的主張。關于房屋贈與和婚前財產約定法院是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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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6、房屋贈與協議有效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是房產贈與人必須是出于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實施贈與行為,這就要求房屋贈與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法律分析:下列情形下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2、贈與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什么情況下是無效贈與贈與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效贈與的情形如下:贈與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擅長:物業(yè)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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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老人當初口頭將房屋分給兩個孩子,屬于贈與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關于房屋口頭贈與成立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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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贈與的兩方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直系親屬房產贈與過戶主要分為兩種: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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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贈與手續(xù)有哪些?03、辦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權屬證書,房屋贈與公證書,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契稅收據等材料,去住建委換新的不動產證書。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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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財產約定的通常習慣做法,法院推定該份公正的真實意思并非單純贈與行為,而是以雙方婚姻作為實質附加條件的、含有贈與行為的婚前財產約定。因此,法院未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的主張。關于怎樣認定婚前房屋屬于贈與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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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協議約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原告的一半份額,李某自愿無償贈與給謝某。婚姻關系解除后,李某因無房居住仍住在該房第三層。2007年12月26日,謝某以李某居住的房屋為其所有為由強行要求李某交出房門鑰匙,并將李某趕出大門。在李某離開后,謝某將大門及房門鎖全部換掉,致使李某無法進入該房屋,李某遂訴至法院。第二種意見認為,李某在與謝某在離婚協議中將屬自己份額的房屋贈與給謝某的行為屬于贈與行為,贈與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李某可以通過行使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撤銷贈與,維護其對房屋的所有權。從這一條規(guī)定可以看出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那么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屋贈與對方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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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買賣宅基地和房屋的合同怎么寫農村房屋買賣合同范文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zhí)行,甲、乙雙方就宅基地及房屋買賣事宜,經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給乙方,宅基地買賣協議書宅基地的轉讓合同協議首先可以寫轉讓雙方,即甲方和乙方的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并表示經過協商簽訂合同。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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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房屋贈與協議書怎么寫子女結婚的時候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的,贈與協議書應該包括雙方的身份信息、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贈與的原因、房屋贈與生效的時間、雙方權利義務等的內容。贈與合同可撤銷的情形一、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如果說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是可以撤銷之前作出的贈與的。如果因為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那么,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按照規(guī)定,贈與人所享有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那么結婚房屋贈與協議書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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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為夫妻共同房產,則女方可追認該行為,逾期不追人或拒絕追認的,可向法院主張行為無效,追回房屋。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拿著原房屋所有權證、房產贈與合同,到稅務部門繳納相關稅費,如契稅。房產所有權的轉讓,經依法登記,方發(fā)生法律效力。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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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目前并無法律禁止農村房屋的買賣和出租,農村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依照規(guī)定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不屬于本集體組織的人,無權買賣農村住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務院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效嗎宅基地買賣合同滿足以下要求就是有效的:宅基地買賣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宅基地買賣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宅基地買賣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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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房產,給女方婚后加名,女方是否一定能分得50%份額? 并不是,離婚房產分割,法院會根據房屋的出資來源、雙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過錯、是否共同生活、共同還貸情況、房屋現值等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本案中,房產現值7485587元,剩余貸款448291元,女方分得245萬元,所占房產份額32.7%,符合《婚姻家庭編解釋(二)(征求意見稿)》第四條【基于婚姻贈與房屋的處理】立法原意。
今天咨詢時,客戶問有類似的經典案例沒,我們很有底氣的說“有”。基本案情是我方當事人將婚前房屋出售后置換新房,并且登記在雙方名下,雖然法院認定母親的出資作為對兒子和兒媳的贈與,但是法院認定了我方當事人婚前出售房屋的貢獻,完全按照我方主張的83.17%的比例來判決。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xù)起訴,持續(xù)了十年的戰(zhàn)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fā)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xù)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xù)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xù)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fā),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fā)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tài)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離婚意味著把財產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權,房產等。可是遇到農村宅基地怎么分,這么一份調解書,將地上的房屋都贈與給孩子,同時保留居住權,對方不享有該房屋的任何權利,可謂是保住了房子給孩子,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離婚意味著把財產要分割清楚,不光是分公司股權,房產等。可是遇到農村宅基地怎么分,這么一份調解書,將地上的房屋都贈與給孩子,同時保留居住權,對方不享有該房屋的任何權利,可謂是保住了房子給孩子,將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