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口頭贈與成立條件

導讀:
老人當初口頭將房屋分給兩個孩子,屬于贈與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關于房屋口頭贈與成立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人當初口頭將房屋分給兩個孩子,屬于贈與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關于房屋口頭贈與成立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口頭贈與成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口頭形式靈活、簡便,便于當事人采用。但口頭形式因為沒有書面憑據,發生糾紛往往很難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案例:
【公婆婚禮上稱贈房一套】
小玥與小亮的結婚頗費了一些周折。“因為小亮的工作不是很穩定,長相也不是很好,我父母當初是堅決不同意我和他結婚的。”小玥說,她硬是頂著父母的壓力要和小亮生活在一起。2007年3月18日,小玥與小亮在溧水舉辦了婚禮。婚前小亮的父母出資為兒子購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也是寫著小亮一個人的名字,同時父母還許諾,每月的房貸也由他們支持。結婚當天,也許是考慮到兒子夫妻倆結合不易,小亮的父母當著許多親戚朋友的面宣布:這套房子將來歸兒子兒媳共有,引得下面掌聲一片。這一切,全部被結婚錄像拍了下來。
【兒媳要拿結婚錄像告狀】
小玥與小亮的婚后感情卻急轉直下。因為性格方面的不合拍,兩個人經常打鬧,這一切都被小亮的父母看在了眼里。有一次,小夫妻倆吵鬧完之后,小亮的父親突然冒出來一句:“小玥啊,你們以后再這樣,將來這套房子還是不能給你的。”小玥當即從沙發上跳了起來,剛剛停歇的“戰火”又點了起來。小玥說,和公婆住在一起的感覺很不舒服,加上小亮小心眼,這個日子實在沒法過了。小玥日前已經將離婚訴狀遞至溧水縣法院。小玥唯一擔心的是:一旦公婆反悔,她是不是真的就分不到這套房子了?小玥想到了當初的結婚錄像,錄像中明確記錄著公婆在婚禮上宣稱的一切。“如果我拿著結婚錄像作為證據,肯定能分到房子。”結婚錄像,成為了小玥分割房產的最后法寶。
【贈房要以過戶為準】
對此,律師認為,房屋產權是以房產證登記為準,該房屋登記在其兒子名下,產權歸兒子所有;父母出資購房視為對兒子的贈與。父母在結婚典禮上的表示雖然成立,但不生效,因為房屋贈與的意思表示應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才能完成,且該房屋系婚前財產,故兒媳不享有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