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勞動合同是統一簽三年試用期是1-3個月試用期拿定崗薪資的80%員工可根據自己所在崗位的熟練程度調整試用期的長短(不少于1個月)轉正前需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單走完流程后提交黨政辦轉正后統一購買五險一金若勞動合同期未滿提出離職的按照合同約定需扣除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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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否則,一旦被認定為違法解除,需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賠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模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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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新員工需要在試用期內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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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沒有保留下有效的憑證,一旦用人單位否認未收到提前30日辭職報告,員工仍存在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張宇晟律師建議,如果企業不肯簽收通知回執,員工要提高警惕了,可采用EMS郵寄方式,在快遞回單上注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等字樣,并保留好快遞回單。那么員工如何提前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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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山東濰坊市近日一企業被勞動監察部門責令賠付試用期未得到工資的張某雙倍工資1800元。近日,經當地勞動部門調解,濰坊市民張某終于拿到在一家公司試用期時的工資。據了解,今年3月,張某應聘到濰坊一家公司上班,雙方口頭協商每月工資900元,張某自到該公司起就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以前一個月為試用期為由告知張某等等再說。一個月后,張某被辭退。張某認為該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遂將公司訴至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那么未簽試用期合同,賠員工雙倍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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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用期過后未簽勞動合同 員工怎樣維權“試用期主要是用來檢驗新員工的工作能力及個人素質。但是錦州市的李先生在試用期過后,既未被肯定,也未被辭退,這是怎么回事呢?李先生于2009年7月在一家貿易公司正式上班,口頭約定三個月的試用期,三個月后公司為李先生買、辦理各項保險,簽訂勞動合同。據了解,對于單位不簽訂合同的行為,李先生可以與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并繼續履行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么試用期過后未簽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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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對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也要行使告知義務絕不能暗箱操作。員工試用期被辭退要注意的問題如果員工出現了下列規定的任何一種情況被解除了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作出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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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標準。若員工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已經約定了試用期的工資,需要按照勞動合同中的工資進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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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那么員工試用期多久可以轉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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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用期辭退員工需要補償嗎試用期員工是由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具有法定過錯被辭退無需補償,其他情形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需要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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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若是公司有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并且有過錯情形而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過,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裁員應當優先留用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員工裁員補償標準一、非試用期員工裁員補償標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試用期裁員的要依據員工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賠償工作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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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的,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那么公司試用期提前幾天辭退員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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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決定提前解散的。而勞動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則不用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主要規定了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工齡經濟補償金問題,新法與現行法規相比,在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上有了突破。高薪勞動者補償標準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那么勞動合同到期被解聘員工也有經濟補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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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員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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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行法律規定,企業同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系的,作為事實勞動關系,仍受法律保護,而作為事實勞動關系,企業要終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應依法補償;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顯然,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或只簽試用期合同,此種做法不可取,正確做法應是同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那么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是如何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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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要注意,2月1日是界限——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將支付兩倍工資2月1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是個特殊的日子,依照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所以,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依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約定勞動者的試用期,否則,用人單位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那么未與員工簽勞動合同將支付兩倍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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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欠款糾紛,經過多次對賬、談判、以訴促調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要賬要遵循規律
尺橈骨遠端骨折且保守治療,肇事者是單位員工,最終通過細節掌握成功讓其環衛公司承擔全部賠償,從接手案件到客戶拿到賠償只用了10天就圓滿解決,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并贈送了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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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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