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無效可以要求退還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法律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二、民法典無效合同怎么處理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二、合同被撤銷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無效時定金退不退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點,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存在嚴重的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總體而言,在合同無效時,要求退還定金的受害方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針對合同無效時定金的退還問題,具體的處理方式取決于不同的法律規定和具體的案情,然而,在具體的實踐中,合同無效時定金的退還問題可能存在一定的爭議,關于合同無效時定金的處理方式,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而是在具體的案件中進行裁量。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3年10月,張某與單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張某將其名下的小產權房賣給單某,價款為188000元,單某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付清房款,同時張某交房給單某。判決生效后,單某將房屋返還給了張某,同時,張某也將購房款188000元退還給了單某。因房屋拆遷可以得到巨大的補償利益,張某違反誠信通過法律途徑確認協議無效,給單某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訴請法院判令張某賠償損失50萬元。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房屋買賣協議的無效單某和張某均有過錯,雙方均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根據誠實守信和公平合理的民法基本原則,判決張某賠償單某30萬元。那么無效的小產權房合同如何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周某蘭開始與丈夫黃某銘進行攤牌:要么放棄“二奶”和收回房產,要么離婚。因此作出了“駁回原告黃某銘、周某蘭的訴訟請求”的判決。遂撤銷了一審判決,改判認定黃某銘對韋某芳的房產贈與合同無效,判令韋某芳退還房子給黃某銘、周某蘭。”本案房產的贈與,屬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黃某銘應當與周某蘭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在沒有證據證明贈與是夫妻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因為黃某銘將財產贈給“二奶”,因此我們不能將黃某銘的贈與視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行為。那么妻子可以主張丈夫贈與“二奶”房產贈與合同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第六十條;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定。那么未交履約保證金合同是否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如果出租人不退還租金,租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成立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那么租賃合同無效可以要求返還租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爭議焦點:1.合同效力?因雙方均系自然人,不具有建筑資質,所簽聯建合同無效。雙方在所簽聯建合同中提到“以房產做擔保”,雖因該房產情況不明,雙方又未對擔保具體事宜約定,亦未訂立書面抵押合同,更未依當時法律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而致抵押擔保無效,但不妨礙合同無效后沈某依法應退還收取廖某的6萬元。《合同法》第58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那么主體資格不適的施工合同效力及無效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么無效合同可以退還中介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請求:1、確認四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無效;2、高世勇及某某煤業公司返還某某煤礦,并把該礦的采礦權益返還給新密市牛店鎮某某村;3、某某煤業公司和高世勇立即停止采挖和經營行為; 4、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因此,二原告與本案不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依法應當駁回其起訴。案件受理費91700元,予以退還;財產保全費5000元,由原告劉某某、王某某負擔。那么誰有資格請求宣告合同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無效定金是否退回案例一:三個月前,李女士在城北某樓盤特別青睞一套房子,她匆忙與開發商簽定了合同并交付了1萬元定金。按照規定,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與李女士簽定合同并收取定金,這屬于開發商不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該開發商應該雙倍返還李女士定金。如果雙方堅持依法解決糾紛的話,開發商就應返還李女士定金2萬元。但從認購書上看,雖然第2條A項明確表示定金不能退還,但是第3條又表明10天內不來簽合同者,視為違約,定金不退。從法律上講第3條已經表明,該認證書只是預購定金,只要在期限內到達,不管是否談成,消費者均可要求退還。那么合同無效定金是否退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沙區女子張倩(化名)擅自將與母親共有的房屋賣給他人,結果被母親告上法庭。之后,買房人把張倩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近日,雙方達成協議,張倩在退還房款時,還要補償買房人損失3.2萬元。張倩當天還出具了承諾書,稱有權代母親處理這套物業。然而今年2月25日,李宏收到沙區法院的判決,認定他與張倩的房屋買賣部分條款無效,判他搬出該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于李宏不服判決并提起上訴,因此沙區法院在李宏的上訴案未判決之前,暫時中止審理該案。李宏撤回上訴并交房給張倩后,張倩將10.2萬元支付給李宏。那么擅賣共有房屋,合同無效被判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產中介辯稱,原告王某在簽訂合同時清楚其購買的房產是“村證房”,是由于原告的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定金不應退還。被告關于原告在購房時明知房產是“村證房”,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故定金不應當返還的主張,原告不予認可,被告也無證據證實其主張。而且,即便原告王某明知其所購房產為“村證房”,也并不能對抗法律強制性規定使得合同有效,該合同仍應認定為無效,因而對房產中介的上述主張,法院沒有支持。最終,法院判決:原告王某與高某及某房產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被告返還原告王某定金1萬元。那么石家莊橋西區法院判決認定“村證房”買賣合同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無效 定金退不退案例一:三個月前,李女士在城北某樓盤特別青睞一套房子,她匆忙與開發商簽定了合同并交付了1萬元定金。按照《擔保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按照規定,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與李女士簽定合同并收取定金,這屬于開發商不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該開發商應該雙倍返還李女士定金。如果雙方堅持依法解決糾紛的話,開發商就應返還李女士定金2萬元。但從認購書上看,雖然第2條A項明確表示定金不能退還,但是第3條又表明10天內不來簽合同者,視為違約,定金不退。那么合同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003年10月,張某與單某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約定張某將其名下的小產權房賣給單某,價款為188000元,單某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天內付清房款,同時張某交房給單某。5年后,該房屋因征地被劃入拆遷范圍,張某訴至法院要求確認與單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同時要求單某退還房屋。判決生效后,單某將房屋返還給了張某,同時,張某也將購房款188000元退還給了單某。因房屋拆遷可以得到巨大的補償利益,張某違反誠信通過法律途徑確認協議無效,給單某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因此,訴請法院判令張某賠償損失50萬元。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房屋買賣協議的無效單某和張某均有過錯,雙方均應承擔一定的責任。那么如何賠償無效的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案例介紹 1997年8月,某公司與無建筑資質的李某簽訂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約定將該公司建筑面積約11800平方米商住樓工程發包給李某承建,造價每平方米330元,工程總造價3900000元,總工期12個月。因李某未按約將已建工程交付給某公司,雙方為此發生爭議。法院審理認為,李某不具建筑施工資質,簽約主體不合格,某公司與李某簽訂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無效。鑒于該商住樓工程已按無效建設工程合同施工完畢,李某應將已建工程按直接造價3797800.25元交付某公司抵償工程款,退還多收某公司預付的工程款407958.07元。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本案李某理應如數償還某公司預付的工程款4205758.32元。那么如何處理已履行的無效建設工程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