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有期限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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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首先,拆遷期限終了,必然導致拆遷許可證喪失效力。對于一個拆遷項目而言,只有一個拆遷期限,且該期限必須是依法許可的。廣義的拆遷期限不僅包括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期限,還包括拆遷人申請獲準延長的期限。這條規定明確了延長拆遷期限應堅持兩個原則:一是拆遷期限不申請不延長的原則,二是拆遷期限延長合法許可的原則。同時也強調了申請延長拆遷期限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必須由拆遷人提起;2.必須在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提起;3.必須向頒發該宗拆遷許可證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起。那么拆遷期限與拆遷許可證的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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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工廠搬遷終止無期限合同怎么賠償(一)公司拆遷不讓員工去新的地點上班,則屬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其可以主張公司無故單方辭退的賠償金,標準一年兩個月;(二)公司同意員工去工作,而本人不愿隨公司搬遷,其可以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1個月工資+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金。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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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那么裁決搬遷期限內未搬遷實施強制拆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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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規定拆遷期限對拆遷人也是一中約束,拆遷投入很大,及時拆除,加快建設項目順利進行,有利于早日產生效益。再看部分地區規定 1.上海市2003年規定為:拆遷人申請拆遷許可證時要求拆遷期限超過1年的,區、縣負責管理房屋拆遷的房地資源局應先報經市房地資源局審核。拆遷人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其申請延長的期限與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期限累計超過1年的,延期申請由區、縣房地資源局報經市房地資源局審核后給予答復。可見,拆遷期限一般首次規定一般不超過一年,延長不超過一年。那么拆遷期限立法目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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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目前拆遷立法內容看,拆遷期限填寫不應超過一年,道理很簡單,國務院拆遷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拆遷條例規定的是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問題是超過兩年拆遷還在進行,一直沒結果,如何處理,行政法規、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未涉及,雖然敏感,實踐中大量存在,相信,一定能得到解決。那么拆遷期限在實踐中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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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然而,在城市房屋拆遷糾紛案件的審理中,我們發現未申請延長或雖要求延長而未獲批準的拆遷人擅自延長拆遷期限,進行違法拆遷的現象是存在的。如果拆遷人受到警告后,仍繼續擅自延長拆遷期限,實施拆遷行為,或者其違法行為已經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其情節處以拆遷補償安置資金3%以下的罰款。如果拆遷人擅自延長拆遷期限,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后果,給被拆遷人或社會公眾利益帶來較大損失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除給予罰款外,還可以吊銷其拆遷許可證,禁止其繼續拆遷活動。那么擅自延長拆遷期限的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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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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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拆遷安置過渡期限是指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將被拆遷房屋交由拆遷人拆除之日起至搬遷到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止,由拆遷當事人通過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規定。那么什么是拆遷安置過渡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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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房子屬拆遷范圍房產局不過戶房產怎么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征收部門會通知相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所以房管局不過戶是合法的,只能過了暫停期限才能過戶。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購買拆遷安置房有風險嗎1、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那么離婚房子屬拆遷范圍房產局不過戶房產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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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諾的拆遷安置房成空談,怎么處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承諾的拆遷安置房成空談的是屬于合同違約的情形被拆遷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利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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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延長房屋拆遷期限申請通知書”,并加蓋本機關不予受理專用印章。經核查符合規定的,由市拆遷辦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將申請延長房屋拆 遷期限的有關資料返回縣拆遷辦一份存檔,另一份留市拆遷辦存查。那么天津市延長房屋拆遷期限審批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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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延期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拆遷范圍是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根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批準文件規定的建設項目用地范圍,確定的房屋拆遷范圍。那么房屋拆遷期限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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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武漢市地方政府規定,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期限不得超過1年,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延長拆遷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給予答復。拆遷期限經批準延長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給予公告。那么拆遷期限有何意義?能否延長?延長應經過那些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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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分析:房屋拆遷是先付款,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法律分析:房屋拆遷是先付款,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房屋拆遷是先付款還是先拆遷房屋拆遷是先付款,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決定》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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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拆遷房屋評估報告是有期限的,而報告的期限由委托人與評估機構協商確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或者確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并與其簽訂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那么房屋拆遷中評估報告有期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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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每天勝訴判決不斷,坐等對方上訴。此案件是處于信任自己的同胞兄弟,在拆遷時根據拆遷辦的要求簽署了放棄拆遷利益,沒想到有一方想獨吞,經過我們努力,最終均分。
兩位律政佳人強勢出馬,庭審中據理力爭,守護了500萬元的拆遷補償款,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僅支持了對方2萬6千元的周轉費。業務精湛、至真至誠、實至名歸!
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區拆遷房和補償款產生分家析產糾紛,經過在庭審中全力爭取,我方勝訴,獲得房產和補償款合計價值上百萬!只有委托專業的律師,結果才會更有保障!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