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別人支付工資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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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沒有工資條違法嗎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五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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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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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發現用人單位有拖欠工資的苗頭,應當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賠償金,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賠償金,在上述案例中,由于員工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并最終獲得成功解決,公司不僅要支付拖欠的工資,還需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應當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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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因員工辭職扣押工資的做法不合理,更不合法。如果公司有此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想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離職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單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單位;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保障勞動條件的;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如不符合以上情形,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員工辭職單位扣押工資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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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法律可能規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資超過一個月,雇主需要支付一定倍數的賠償金額,以懲罰違法行為,針對公司拖欠工資問題,法律規定了相應的賠償要求,以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本文將詳細介紹公司拖欠工資的賠償要求,并通過法律規定和實際案例分析,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這一問題,2. 滯納金或違約金:有些法律規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資超過規定的時間限制,雇主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滯納金或違約金作為賠償,一、法律規定的賠償要求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對于公司拖欠工資的賠償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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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文通過對補償工資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部工資的法律分析,幫助勞動者更好地理解自己的經濟權益和相關法律規定,無論是經濟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還是因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遭受損失的賠償等,都是基于勞動者的全部工資來計算和支付的,2)全部工資全部工資的概念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所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這里的賠償金額通常是以未支付的加班費總額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計算,既包括基本工資也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工資的組成部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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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雖未提供正常勞動,但由于未提供正常勞動是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所造成的,而非勞動者的故意或過失,故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被裁決撤銷或者判決無效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勞動者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當全部退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那么用人單位應否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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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 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5、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工地工資拖欠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還可以提交有關證據來向法院提出訴訟處理,具體情況可以依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后果來進行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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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資拖欠三十日是違法的。拖欠工資即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發工資的時間還沒有發工資給勞動者。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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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法轉包工程,合同無效后,承包方虧本欠下的工人工資材料款,材料款存在糾紛的,承包方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緊張主張,承包方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承包方應當予以支付,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將承包方和發包方列為被告。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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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工資拖欠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是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期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未能按期支付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由此可見,辭職工資拖欠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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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ldquo,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dquo,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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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簽訂勞動合同,無需支付二倍工資的24種情形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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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要單位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未支付員工工資,那么拖欠工資就屬于違法行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一般情況下員工都需要和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在協商不一致的情況下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調解,如果投訴無效,那么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索賠。(二)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二)確認勞動關系后,對于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那么公司拖欠工資多長時間算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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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六十條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未經批準立項建設、擅自擴大建設規模、擅自增加投資概算、未及時撥付工程款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除依法承擔責任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約談建設單位負責人,并作為其業績考核、薪酬分配、評優評先、職務晉升等的重要依據,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給項目部違法嗎法律主觀:施工單位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施工任務后,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定提供必要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可以先到監督部門去投訴,如果監督部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答復或者投訴人對于回復不滿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訴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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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團隊的力量】個人、支付能力弱、執行遙遙無期,面對這樣的被執行人,大多數執行律師的選擇是執行立案,然后被動等待執行法官出終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訴委托人說自己盡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決問題放在首位的律師們,是會盡全力去爭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執行線索,然后是多次和執行法官溝通調查取證事宜,最后趕赴現場持令調取相關證據,這樣客戶拿到的勝訴判決才有可能真正變現??
【成功案例】合作方拖欠運輸費,中間人有連帶支付責任嗎?邢先生對如何要回運輸費心急如焚,窮盡了自己所有的辦法依然沒有要回運輸費!直到遇到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他的難題才得到了解決!天用專案組通過案件詳細分析,認為訴訟、申請財產保全是解決邢先生要賬難題的最佳解決方案,于是整理證據資料啟動立案工作。 面對庭審中王某與宋某的各種狡辯,天用律師拿出微信記錄、資金轉賬記錄、錄音等全面的證據,得到了法院的認可,法院判決王某全額支付邢先生的運費,并且支付逾期利息!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