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解除的相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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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或者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發生時,即使合同已經履行,解除權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若是出現約定解除的事由時,解除權人可以通過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合同未履行之前,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訂立解除合同協議,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的條件達成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旦法定或者約定的解除權事由出現,解除權人就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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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約定在解除協議簽訂后的一段時間內,由房地產開發公司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確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款項,二、寫作注意事項協議內容要合法合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協議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寫明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無法按時支付工程款項,導致施工進度受阻,建筑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因此雙方經過協商決定解除合同,例如,可以約定雙方在解除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商業機密、技術秘密等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并規定相應的保密期限和保密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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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規定公司與勞動者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一次性的經濟補償金。那么,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為您整理關于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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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法定解除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確信出現了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一、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而解除:協商解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解除條件成就時,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權并按照約定處理相關事宜,解除合同的方式可能是根據合同中的解除條款行使權利,或者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在協商解除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雙方應達成書面協議,避免口頭協議引起的爭議,法定解除:出現法律規定的事由,如不可抗力、違約等,可以解除合同。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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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那么長期工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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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一份雇傭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合法約定,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雇主并不是隨意可以解除合同,換句話說,用人單位要想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正當的事由,例如雇員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或因司法判決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有正當的事由,并依照本法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用人單位依照本法規定發生變更、終止勞動合同的,不屬于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將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和證據告知勞動者,并聽取勞動者的意見,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或者不能充分聽取勞動者的意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會被認為是無效的解除行為。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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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途解除合同工程款的結算步驟您需要進行合同解除的相關溝通和通知工作,綜上所述,中途解除合同工程款的結算是一個復雜而繁瑣的過程,需要根據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操作,根據合同約定和解除協議的內容,按照約定的結算方式和程序,進行工程款的計算和支付工作,在本文中,我們將提供一份詳細解讀和操作指南,幫助您了解并順利處理中途解除合同工程款的結算問題,與對方進行積極而理性的溝通是至關重要的,雙方應當共同商討解除合同的具體事宜,如解除原因、賠償金額等。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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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合同條款的詳細描述除了解除原因和日期外,解除勞動合同書中還應詳細描述與解除相關的其他條款,5.合同法律效力條款解除勞動合同書的末尾,應添加一段內容說明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勞動合同書怎么寫當員工與雇主之間出現無法挽回的矛盾時,可能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通過在合同中詳細闡述解除原因、明確解除日期以及描述其他相關條款,您可以確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避免潛在的糾紛,請記住,在撰寫解除勞動合同書之前,最好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合同的準確性和合法性。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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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手房交易過程中,面對扶搖直上的房價,雖已收取定金甚至全部購房款,但利益驅使,售房人往往反悔毀約引起糾紛,近年來法院受理的這類案件呈大幅攀升之勢。第六, 所售房屋是央產權,政策規定不允許出售;以賣房時為避稅簽署的是“黑白合同”為由,要求認定買賣合同無效等等。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那么二手房買賣交易常見合同解除糾紛及相關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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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當勞動者出現連續曠工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3)當勞動者出現連續曠工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該公司根據規章制度以小李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為由,解除了與小李的勞動合同,三、總結通過以上法律法規的分析和實際案例的探討,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勞動者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途徑,否則將面臨違反勞動法的后果。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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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那么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條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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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而對于勞動者提出協商解除合同并沒有是否給予經濟補償的明確規定一般以雙方協商的結果為準。那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怎么支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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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2021年3月份就提出終止合同&rdquo,因原告未能就雙方如何協商解除合同的內容和過程提供相關證據,結合本案2萬元轉賬和交鑰匙的時間點,綜合原、被告的陳述,法院確信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時對不退還多余租金達成一致意見這一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如原告所述,既然是與被告對終止或解除合同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那么其又在2021年10月13日向被告支付2萬元租金,明顯不符合常理,后原告認為除去租賃一年期間的120000元,被告應將其多交納的80000元租金返還,雙方爭執不下,故原告將被告訴至法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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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約定在解除協議簽訂后的一段時間內,由房地產開發公司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確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款項,二、寫作注意事項協議內容要合法合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協議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例如,在上述案例中,可以寫明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無法按時支付工程款項,導致施工進度受阻,建筑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因此雙方經過協商決定解除合同,例如,可以約定雙方在解除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商業機密、技術秘密等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并規定相應的保密期限和保密責任。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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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資料”“征信修復”等名義提供違規助貸服務,不僅擾亂金融秩序,相關服務合同也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已支付的服務費能否返還,需根據雙方過錯程度判定。
今天下午到朝陽法院開一起合同糾紛的庭 這已經是我春節回來后開的第8個合同糾紛庭 作為企業發展顧問,開庭的時候,我腦子里面不僅想的是這個案子怎么打,更多的時候想的是為什么在企業經驗管理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合同糾紛? 總結下來,無非是三個環節沒有做好 1、事前的調查和考慮缺失。要么合作的人不對,要么承諾的事情做不到 2、合同履行沒有流程,沒有權利義務的概念。在出現我方或對方違約情形時候,沒有任何防范意識 3、出現問題愛拖,懸而不決。該終止不終止,該解除不解除,持續僵局,等到很多事情都熬成了被告才發現自己有理說不清 最后,給企業家們的提醒是:善用你的企業顧問,不要顧得上才問,顧不上就不問??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朋友忽悠我買保險,后來發現合同內容不符,錢不給退怎么辦?
?? 捍衛權益,勝訴捷報 ?? 代理濱州某公司成功解決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法院判決: ? 合同解除,全額追回30萬元履約保證金; ? 利息支持,按LPR四倍計算逾期損失; ? 專業論證,精準鎖定違約責任! 工程停工≠權益受損!天用律師以法律為盾,助企業高效止損、依法維權!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