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工人違法操作造成的工傷



員工違章操作不影響工傷認定與賠付。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保險,員工違章操作導致事故傷害的,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或者是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均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對職工違章操作行為,用人單位可以依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違章的處罰與法律法規關于工傷保險的規定抵觸的滿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職工故意自殘的,雖然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