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要點有哪些



一、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二、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三、關于工期質量造價的約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四、對工程進度撥款和竣工結算程序作出詳細規定。
五、總包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總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責任和相互關系。
六、明確規定監理工程師及雙方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并運用擔保條件,降低風險系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二百七十二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合同法》
第二百六十九條 【定義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條 【合同形式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