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前沒有提前15天告知房東,押金不給我退,但是第二個月續租的時候沒有簽合同,是微信轉的錢,不退押金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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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未告知買方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一、解除購房合同的告知函怎么寫解除購房合同告知函致XXXX開發有限公司先生/女士本人與貴公司做為雙方當事人于2013年1月5日簽訂了兩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第八條“交付期限”約定貴公司作為房屋出賣人應當在2014年4月30日前向本人交付合同項下的房屋XXXX中心2樓4層XX號和XX號房但截至2014年XX月XX日貴公司不能向我交付房屋。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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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有的函不寫結語,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二、通知函書寫注意事項有哪些1、注意批請函與請示的區別向有隸屬關系的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事項用請示而向沒有隸屬關系的業務主管機關請求批準有關事項則用請批函,2主體寫需要商洽、詢問、答復、聯系、請求批準或答復審批及告知的事項,不同類型的函結語有別,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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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今年6月,黎某的弟弟告訴她,其兒子已在殯儀館火化。為此,黎某認為,兒子是雙方的,兒子死后,張某本應該通知黎某,讓做母親的見上最后一面。張某在沒有通知黎某的情況下就擅自把兒子火化,嚴重侵犯了做母親的權利。據了解,當時張某在外打工,得知消息時兒子已死亡,便很快將其火化。張某存在過錯,應向黎某賠禮道歉。由于黎某未能舉證證明張某的行為造成其精神損害及其后果,故對其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請,法院不支持。那么父親未告知母親便將兒子火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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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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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根據查詢華律網得知,民事案件訴訟風險告知書是一種由律師向當事人說明訴訟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和后果的文件,目的是增強當事人的訴訟風險意識,幫助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避免訴訟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告知書的格式,包括標題、稱呼、正文、落款,不同官司收到的法律風險告知書一樣嗎1、收到銀行的告知書并不一定就是被起訴了,只有收到法院的通知書或傳票才能證明被起訴了,一切以法院的為準,需要注意的是,收到非訴告知書并不意味著一定會進入法律訴訟階段,也不代表已經被起訴。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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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法人等組織出具的就需要加蓋公章才有效。第五百六十五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那么告知函沒有蓋章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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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案中,用人單位演藝公司已提前告知種某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且期滿后不再與其續簽,在此期間,種某未向公司告知其懷孕之事實,且未對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提出異議,故演藝公司與種某終止勞動合同并不存在過錯,但在作出終止決定之前種某已經懷孕屬于客觀事實,且種某不存在故意隱瞞懷孕事實的情形,故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種某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仲裁請求,但根據法律規定,女職工在三期的情形下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說明是否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不以用人單位是否知情為前提,而是基于女職工的懷孕事實。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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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或直接實施不法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人為的損害和財產的損害而迫使對方簽訂的合同。如直接毆打他人直至他人簽訂合同。遭遇被迫簽訂買賣合同應該積極起訴維權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報警。那么解除買賣合同告知函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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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拘留或逮捕沒有告知“家屬”違規嗎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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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免責條款需要特別告知保險合同屬于典型的格式合同因為所有的保險條款都是保險公司事先擬定好的投保人不能也無法與之協商。但是保險條款中規定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機動車未按規定檢驗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該保險條款不符合投保人的締約目的。同時作為提供格式合同的方保險人設定的上述合同條款客觀上免除了自身的民事責任排除了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的主要權利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應認定該條款無效。那么對于免責條款需要特別告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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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是債務人的一項權利,也是義務,債務的轉移就意味著還債責任的轉移。那么,債務轉讓后有什么法律效力,債務轉讓沒有告知是欺詐嗎?債務轉讓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民法通則》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那么債務轉讓后有什么法律效力,債務轉讓沒有告知是欺詐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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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近一段時間里,全國人民共同抗擊疫情,然而拐點卻遲遲沒有出現,員工們在家辦公成為了普遍現象,那么在疫情期間,企業無法在辦公場所開工、員工因疫情原因無法正常返工,租戶是否可以退租呢?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疫情期間,更方便大家預防疫情傳播,匯法抗疫情,小程序掃一掃秒排查。那么根據法律規定疫情期間租戶是否可以退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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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來說未經本人同意告知他人欠款信息是不構成違法的因為僅僅是告知欠款信息的是不會嚴重侵害他人隱私的。但是如果通過給他人打電話騷擾的方式告知他人欠款并催還款的可能會涉及違法行為。如果侵犯他人個人信息等隱私情節嚴重的可能還會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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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糾紛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合同糾紛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例如告知解除合同的告知函送達當事人后生效合同就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那么合同糾紛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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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停告知單,是警告還是罰款違停告知單通常是一種警告或者通知,它告知車主他們的車輛被發現違反了停車規定,對于經常違停的車主,若已經多次收到警告單但仍不改正,可能會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比如扣留駕駛證、車輛被拖離現場并罰款等,在某些情況下,車主可能需要在收到違停告知單后的一段時間內支付罰款,否則可能會面臨額外的罰款或者其他處罰,結語綜上所述,違停告知單不僅僅是警告,還需要進行罰款,對于首次違停行為,一般會給予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若在警告后仍不改正,則需要進行罰款。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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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一、可以申請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條件: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有效。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的義務僅限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債務人。 5.支付令必須是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費參照財產案件受理費的1/3收費。若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債權人只需補交案件受理費,不會出現二次收費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訴訟方式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② 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③ 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④ 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4.立案、繳費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法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決 在判決履行期內就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 6.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
北京債權債務律師: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
離婚時沖動的把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現在女方要求變更撫養權成功獲得調解,調解書中同時也約定了男方及父母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并且女方要告知男方孩子學習及生活的地方,男方探望孩子也不能影響女方的生活,如果不是專業的人參與調解,雙方很難達成如此完美的調解書??。
當事人自己交材料多次被拒絕,多次被單位告知不是工傷。因為相信我們確定了工傷,到現在仲裁待遇被支持,比當事人自己都開心
??夫妻共同財產: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嗎?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員,常年在外拍戲,小王是全職太太,負責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離多,感情逐漸變淡,也有了離婚的打算。老李有一個舅舅在國外獨居,因為年紀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國內的一套房產贈與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離婚,兩人一合計,就簽了一個贈與協議,協議寫明這套房只歸老李所有。 后來老李與小王訴訟離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經分割的財產,老李在婚姻期間還得到過他舅舅送的一套房,這部分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案例的情況大致就是這樣,你認為,小王的訴訟請求法院會支持嗎? 小王是全職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來自于老李,但根據《民法典》第 1062 條的規定,老李的這些勞動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對它們也享有所有權。 至于舅舅給老李贈與的這套房子,雖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為贈與合同中寫明了“房子只歸老李所有”,所以,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個人財產,小王自然也不能在離婚時主張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學會想,老李跟其舅舅這樣簽贈與協議,是不是在規避法律,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呢?當然不是。因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財產給誰,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恰恰是這樣規定,才能保護財產贈與人對自己財產的合法支配權。
當事人自己交材料多次被拒絕,多次被單位告知不是工傷。因為相信我們確定了工傷,到現在仲裁待遇被支持,比當事人自己都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