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贈送的財物是否需要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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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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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以女友名義購房,法院判決分手時女方需返還購房款雙方終止戀愛關系,喪失了談婚論嫁進而締結婚姻的可能,理應返還對方房屋的出資款,否則有違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行為準則。由于李先生非本市戶籍屬限購范圍,因此兩人商議后決定由李先生出資,以小文的名義買下了這套房屋。此后,李先生分幾次向小文轉賬,并通過小文全額支付了購房款項。庭審中李先生表示,兩人相識后確立了戀愛關系,因談婚論嫁進而由他出資買房,該房屋并非贈與?,F雙方已終止戀愛關系,結婚目的已無法達成,故對李先生要求小文返還575萬元的訴請依法應予支持,對其要求獲得該房屋升值款115萬元的訴請則不予支持。那么戀愛期間以女友名義購房,法院判決分手時女方需返還購房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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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婚姻法》男女平等的原則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禁止性規定,男女雙方在戀愛或婚約期間互相送與的財物價值不大,具有紀念性意義,應當認定為贈與;對于以結婚為目的的而送與的貴重財物,應當認定為不當得利。但對于以財物為誘餌,玩弄異性和他人感情,道德敗壞的,即使送與對方較大數額的財物,也應不予返還,并可建議有關部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那么解除婚約后戀人互贈的禮物是否需要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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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贈送的信物僅是一般的物品,如價值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則不必返還。于操辦酒席、招待親朋所造成的損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約的一方賠償。對于訂立婚約以后,在婚約期間一方無條件贈與的財物,受贈人一般無返還義務。彩禮,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而真正的贈與是出于內心的真實意思表示,對自己享有所有權的財物自主處分的行為。那么婚約贈送的財物能否要求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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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訂婚后,在雙方的交往中,杜某發現張某脾氣暴躁,并有賭博的惡習,遂提出解除婚約。杜某認為,上述財物是張某及其父母無償贈與的,張某無權索回?!附裹c」本案的焦點是張某在訂婚期間贈與杜某的財物,在婚約解除后,杜某是否應當返還。在婚約解除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不予支持?;榧s解除后,男女雙方不能結婚,贈與行為所附解除條件成立,贈與的法律效力解除,贈送的財物應當返還。因婚約的解除而產生的財產糾紛多數情況下就是對婚約訂立時和訂婚之后,當事人單方贈送的財物或者互贈的財物的歸屬發生的爭議。上述案例即是因婚約解除而產生的財產糾紛中的一例。那么婚約解除后財物是否應當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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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戀愛期間紅包等花費能要求返還嗎關于是否需要償還該筆款項,需要以給付款項的性質決定,如果該筆款項定義為借貸或者不當得利,或者是以結婚為特定目的的贈與,則女方需要返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得利返還受損失的人。關于戀愛期間紅包是否應該返還的法律依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那么分手后,戀愛期間紅包等花費能要求返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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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贈送的財物是否需要返還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戀愛中雙方為了增進感情,一方向另一方贈送財物或者雙方互贈財物屬于贈與,可以不退還;一方以結婚為目的向另一方贈與貴重物品,一方要求返還時需酌情處理,贈與方生活困難的,應予以返還;若女方借婚約之機從男方處獲取財物,則是一種無效的行為,而女方在沒有合法根據的情況下收受男方財物,致使男方經濟利益受損的話,也可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應當退還不當得利。那么戀愛贈送的財物是否需要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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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告王某提出反訴,要求原告陳某返還戀愛期間為其購買汽車支付的款項及給付的現金、存款。評析該案為婚-約財產糾紛,司法實踐中,因對婚-約財產返還請求權的基礎和性質、婚-約財產的性質認識不同,往往裁判各異,因此,須進行厘清。在婚-約財產糾紛中,財物返還請求權的基礎并非婚-約無效,而是婚-約背后所發生的財物贈與行為。那么婚約財產返還的請求權如何行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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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手后對方所送的財物要還嗎我國婚姻法不保護婚約,戀愛關系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系是當事人的自由權利。但是,在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系時,往往發生財產糾紛,其主要表現在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給予財產損失的返還。那么分手后對方所送的財物要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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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物分手后是否應當返還1、如果贈送的貴重物品,像金銀珠寶、房產、汽車這類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結婚為目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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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互贈的財物,應視情況予以具體的對待。如果一方贈送給對方衣物,或雙方互有贈送,這是贈與性質,戀愛終止后,一般不應討回。如一方滿以為可以結婚,花了較多的錢,甚至還給對方買東西,一旦戀愛終止,對方應歸還部分東西,也可折價歸還。如果戀愛期間,雙方的勞動所得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一旦戀愛關系終止,應該作為共有物,考慮出錢多少和生活的實際需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割。那么戀愛期間送給對方的財物,戀愛終止后可否討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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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安徽省全椒縣人民法院審結這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一審判決被告陳某母女一個月內歸還原告現金人民幣12500元、項鏈一條和戒指一枚。2007年國慶節,原告胡某經朋友介紹與被告陳某之女陳某某確立戀愛關系,按農村風俗在安徽省明光市舉行訂婚儀式,原告胡某通過中間人送給被告陳某某母親陳某財禮款12500元,并于當天為陳某某購買項鏈一條和戒指一枚。雙方因性格不合,已經分手。原告要求兩被告返還借訂婚索要的財物遭到拒絕,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返還訂婚財物。那么要分手卻不還高額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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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認為,定親彩禮、三金(金手鐲、金戒指、金項鏈)皆屬當地結婚定親風俗,給付的目的是為了雙方結婚、共同生活,既然雙方感情破裂導致離婚,且未共同生活,未舉辦婚禮,支持返還較為妥當,亦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故對杜某某要求陳某某返還定親彩禮36800元及三金予以支持,對于杜某某要求陳某某返還的見面禮、節禮、給陳某某侄子的喜酒錢等系雙方戀愛期間或新婚后,杜某某自愿給付陳某某或陳某某長輩的錢款,不能認定為彩禮,且杜某某亦無證據證實上述錢款已實際支付,故對該部分財物陳某某不應返還。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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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婚約解除后的財產返還如何認定戀愛中給付錢財的性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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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女在戀愛過程中送禮、借錢什么的,都是正常的可以接受的。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分手時對于借過對方的錢是否要償還呢?個人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戀愛期間,男女雙方相互之間給付財物是非常普遍的,為了表示對愛情眾志不渝,當一方困難時,有的直接給付錢款,有的給付財物。就法律的角度來講,在戀愛期間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即使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后也要予以返還。在戀愛期間借債是必要的。疫情期間,為了更方便大家預防疫情傳播,匯法抗疫情,小程序掃一掃秒排查。那么戀愛期間借款是否需要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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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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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的贈與分手后能否要回嗎?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戀愛并贈與財物,如該財物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未經配偶同意的贈與行為系無權處分,非經追認贈與行為不發生效力,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該財物屬于贈與方個人財產,當事人請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