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前被法院查封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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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但只限于查封。這樣的執行物基本上是動不了的,即使查封了也不影響其居住,變現或將產權執行給申請人基本上是泡影。法院怎么執行小產權房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因為這類房屋價格一般比較低,如果僅作住房用途而不是用作投資,小產權房還是可以考慮購買的。那么小產權房屋法院如何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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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了解房產拍賣程序 避免風險■ 起訴中的房產被賣 法院判決無效■ 拍賣房產現“新房主”■ 房產拍賣過程中的陷阱那么法院查封拍賣房屋的過戶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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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夫妻一方貸款賭博法院有權查封共有住房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一方為賭博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個人債務由一方個人承擔法院可以查封共同的房屋但需要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協議分割共有財產并經債權人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有效。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協議分割后被執行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對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額內的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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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時起訴離婚房子要拍賣嗎如果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關于法院起訴離婚房屋進行拍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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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被抵押查封的這種情形,多半都是債權人申請了法院強制手段,即將要對這套被抵押的房屋以拍賣或者其他方式處置。可能對于房屋被抵押查封能買嗎的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都搞不清楚的人真的是不在少數的。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時針對出賣人的強制措施仍未解除,致使買受人不能辦理房屋權轉移登記的,可以參照房屋被設定抵押期權間買賣的原則處理。房產已經被查封的情形之下,實際上原來房屋的所有者根本就沒有資格再對這套房子有任何的處置權利了。那么在我國房屋被抵押查封能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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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在與對方進行法律爭議時,一方可能會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凍結對方的財產,以確保當事人得到相應的賠償,這樣的凍結措施旨在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對方在糾紛解決過程中將財產轉移或銷毀,從而保障賠償的實施,律師將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為當事人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并協助當事人申請財產凍結等措施,如果房產有糾紛可以申請法院查封嗎在房產糾紛中,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房產,此外,如果房產存在被拍賣、轉讓或轉移的風險,一方當事人也可以申請查封房產來保護自身利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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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房產交易中,房產被查封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但是只要我們掌握了相應的處理方法和避免風險的建議,就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風險,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本文中,我們將為大家詳細介紹房產被查封的處理方法,包括解除查封、重新辦理過戶手續和與賣方協商等,如果房東既沒有能力解決好查封問題,如果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也沒法退還相應的房款,如果房東有能力解除查封,那么應當盡快解除查封后繼續履行合同辦理過戶,首先要了解房產被查封的原因,是否是因為房東的債務原因,房產被查封是指因為房東可能拖欠債務等原因,法院經債權人申請對房產進行了查封。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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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買房后房屋被查封該怎么辦1、首先雙方成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我國法律有規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產被法院查封買賣雙方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合同無效雙方買賣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買賣合同依然有效。房屋查封作為種執行措施是有定期限的般不超過年即使續封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年買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進行房屋過戶。提供擔保財產后法院解除查封雙方可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那么買房后房屋被查封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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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執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對于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那么法院查封房產多久拍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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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對于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未明確規定欠多少錢可以查封房產,兩者并沒有直接的關系,一般情況下只要欠債并且有房產可以執行的,那么對方在申請了強制執行的就可以由法院查封房產,并依據實際來進行還債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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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四條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條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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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放農民工工資賬戶被法院查封怎么辦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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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查房產權屬是以房管局登記的記錄為準的,沒過戶即沒登記到新買家名下,還是在被執行人名下,屬于被執行人的房產,可查封執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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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去年8月,陳某向邱某發出催告函,邱某回函稱,由于各種原因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進行,同意終止合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陳某對此不予認可,認為這套房屋是在2004年被法院查封的,現已失效,如果邱某真正愿意履行合同,是能夠解除查封的,于是將邱某告上法庭,要求邱某繼續履行合同。法院認為,陳某與邱某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真實意思的表示。現在邱某只要向法院申請解除查封措施,就能消除訴爭房的轉讓障礙。那么房主明明知道自己的房屋被法院依法查封,卻依然與購房者簽訂買賣合同,以致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判決房主與購房者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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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外,在王女士未能舉證證明小張知道《婚前財產協議》的情況下,王女士與趙先生簽署的協議僅對他們夫妻雙方有效,并不能對不知情的小張產生對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協議排除法院對案涉房屋的查封,法院審理后認為,案涉房屋雖為王女士婚前購買,但產權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沒有變更登記,該不動產登記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產權應歸王女士、趙先生共同共有,為避免以后出現財產爭議,兩人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無論房產證登記在誰名下,房屋所有權均歸王女士所有,與趙先生無關,王女士和丈夫趙先生簽署了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王女士按揭購買的期房歸她個人所有,房產登記在兩人名下,具體到本案,趙先生欠款時,并沒有告知小張有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小張對協議內容不知情,因此,法院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中趙先生的份額,婚后,趙先生欠下債務,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要求解除對房屋的查封。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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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為了離婚多爭財產,男方與其父母聯合,惡意串通起訴女方,稱購買房屋款項為借貸行為,經過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舉證質證,為女方全力爭取,法院駁回了對方全部訴訟請求!當事人后續的離婚糾紛再次委托元甲,最終和解離婚,獲得200萬房屋折價款、京牌車輛以及相關存款。因為相信元甲的專業與口碑,兩個案件均獲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用我千方百計,解您千愁萬緒!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